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监理大纲
投标人: 某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称并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5、监理大纲………………………………………………………………………60 5.1 监理工程概况………………………………………………………………61 5.2 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63 5.2.1 监理范围…………………………………………………………………63 5.2.2 服务内容…………………………………………………………………63 5.2.3 监理依据…………………………………………………………………66 5.3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67 5.3.1 监理机构设置……………………………………………………………67 5.3.2 组成人员名单……………………………………………………………69 5.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70 5.4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73 5.4.1 监理工作程序……………………………………………………………73 5.4.2 监理方法…………………………………………………………………74 5.4.3 监理制度…………………………………………………………………74 5.5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85 5.6 质量、安全、资金、进度、水保环境控制措施…………………………90 5.6.1 质量控制措施……………………………………………………………90 5.6.2 安全控制措施……………………………………………………………96 5.6.3 资金控制措施……………………………………………………………98 5.6.4 进度控制措施……………………………………………………………101 5.6.5 水保及环境控制措施……………………………………………………106 5.7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107 5.7.1 合同管理方案……………………………………………………………107 5.7.2 信息管理方案……………………………………………………………113 5.8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118 5.9 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121 5.10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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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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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监理工程概况
5.1.1 工程概况
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3条河道进行清淤,其中浅塘港清淤河道全
长约500m,锁苕桥港清淤河道全长约1.5km,横渚塘港清淤河道全长约2.4km。 浅塘港—为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排涝内河,上游为菜花泾港,下游为頔塘,下游通过姜家庄水闸与頔塘相连,河道全长约491m。
锁苕桥—为应急航道,按6级航道控制,湖州城区绿地景观结构内环河道,排涝内河,上游为菜花泾港,下游为三里桥港,河道全长约1493m。
横渚塘港—为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排涝内河,上游为环城河,下游为菜花泾港,河道全长约2332m。
工程范围内河道现状情况汇总表 河道名称 浅塘港 锁苕桥港 横渚塘港 起止点 姜家庄水闸-菜花泾港 毗山水闸-锁苕桥 城西水闸-一字桥 长度 491m 1493m 2332m 平均宽度 浮泥深度 淤积情况 34m 50m 44m 0.5~0.8m 淤积严重 0.2~0.8m 局部淤积 0.2~0.8m 淤积严重
5.1.2 工程建设地点
湖州市
5.1.3 工程相关单位
招标人:湖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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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677万元人民币。
5.1.5 监理服务期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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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
5.2.1 监理范围
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5.2.2 服务内容
5.2.2.1监理工作内容 (1)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施工方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它相关业务。 (2)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它相关业务。 (3)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施工方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检查施工方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施工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方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施工方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施工方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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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施工方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方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施工方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施工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施工方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施工方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施工方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施工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施工方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它相关工作。 (4)施工环境保护方面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方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l)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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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5.2.2.2 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1)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它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它: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2)不定期的监理专题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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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规划及执行情况。
3)监理过程(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4)监理效果(包括质量、投资、进度及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成效)。 5)经验与建议。
6)其它需要说明或报告事项。 7)其它应提交的数据和说明事项等。
8)附件:包括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5.2.3 监理依据
⑴ 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规程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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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 -201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4 -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321-96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注:不限于以上所列内容,以上所列规范若与部颁最新规范、省厅新规定有出入的,以最新规范、新规定为准。水利工程原则上执行SL系列标准。
⑵ 工程建设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及监理合同。 ⑶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或批件。 ⑷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⑸ 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
⑹ 发包人制定的适合本工程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
5.3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3.1 监理机构设置
我公司为完成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监理工作,拟组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监理部。本工程项目的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全责。监理部将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驻施工现场,实施前期工程施工和主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本工程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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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施工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巡查 巡查 现场总监理代表 巡查组 投 质安进 量全资度组 组 组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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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组成人员名单
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
从事 监理 工作 年限 总监 理工 程师 岗位 证书 编号 监理 工程 师注 册证 书编 号 监理 员资 格证 书编 号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学 龄 历 专 业 职 称 拟进 拟任场时 职务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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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3.3.1 监理工作任务
本监理部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严格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承诺的内容实施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监理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诚信、科学。
监理部根据不同项目和工序的性质要求分别进行旁站监理和巡查监理。每个工序的质量都经过现场监理的检查。监理部发给施工方的图纸都要经过工程师的审查;监理部将按合同要求审查施工方的目标进度计划、修正进度计划,随时进行进度跟踪,定期做出进度预测,对进度滞后等事件进行准确记录和及时处理、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赶回工期;监理部负责日常计量支付工作,对投资完成情况与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比较分析。另外监理部将以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做好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向招标人按期交付合格的工程的同时,将完整规范的资料也一并移交招标人。
5.3.3.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以现场监理部为基础,以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三级质量控制认证体系,以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
一、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有对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 4、坚持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既要保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又要公正合理地对待施工方;
5、规范地遵守国家以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也要求施工方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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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6、廉洁奉公,不得接受项目法人所支付的监理酬金以外的报酬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报、提成、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同时,也不得接受施工方的任何好处,以保持监理工程师的廉洁;
7、要为项目法人严格保密,了解和掌握的有关项目法人的情报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8、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承包施工,也不得参与采购、营销设备和材料,也不得在部门、施工方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9、不得以谎言欺骗项目法人和施工方,不得伤害、诽谤他人名誉借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信誉。
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5、主持审核施工方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招标人批准;
6、审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7、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8、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9、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10、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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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2、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3、要求施工方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4、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招标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5、组织或协助招标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6、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7、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工程师提出建议;
3、预审施工方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4、预审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5、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6、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与造价师共同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提出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1、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2、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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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4、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四、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施工方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施工方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施工方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5.4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5.4.1 监理工作程序
5.4.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5.4.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5.4.1.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5.4.1.4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4.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5.4.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4.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5.4.1.8 督促施工方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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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5.4.1.10 结清监理费用。
5.4.1.11 向业主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5.4.1.12 向业主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5.4.2 监理方法
5.4.2.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5.4.2.2 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5.4.2.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5.4.2.4 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4.2.5 跟踪检测。在施工方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方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5.4.2.6 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施工方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施工方的检测结果。
5.4.2.7 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5.4.3 监理制度
5.4.3.1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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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5.4.3.2 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5.4.3.3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5.4.3.4 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5.4.3.5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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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土样、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5.4.3.6设计变更制度
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① 执行发包人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② 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③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建议书内容
工程承包人向监利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②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③ 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④ 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① 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② 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③ 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 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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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5.4.3.7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① 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② 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③ 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设计和运行单位、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④ 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5.4.3.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①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②“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的验收合格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③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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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⑤ 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⑥ 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⑦ 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⑧ 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⑨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5.4.3.9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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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5.4.3.11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5.4.3.12投资监督制度
(1) 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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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3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5.4.3.14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① 项目划分资料。 ② 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③ 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④ 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⑤ 地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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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⑦ 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⑧ 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⑨ 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⑩ 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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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4.3.15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 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 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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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5.4.3.16会议制度
①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②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③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④ 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⑤ 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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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⑥ 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⑦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5.4.3.17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 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竣工验收资料。
(3)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监理表格。
² 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² 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² 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² 照片及录像资料。 5.4.3.18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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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 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 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 坚持自主开展工作。 5.4.3.19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²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²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²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²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²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²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² 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² 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² 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² 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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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4.3.20本制度与设计、有关规范、及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后者执行。
5.5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
专业 人数 7月 8月 9月 2014年 10月 11月 12月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4 4 4 总监 1 1 1 监理工程师 1 1 1 造价工程师 1 1 1 监理员 1 1 1 合计(人·月) 4 4 4 为了实现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各项既定目标,促使工程建设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加强监理工作的计划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工作的要求,项目监理部拟定以下的监理工作计划,以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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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工程前期监理工作计划(开工前3天内)
序号 1 2 项 目 内 容 和 要 求 安 排/说 明 3 4 5 6 7 8 9 编写监理规划 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部正式进场 施工图设计交底,熟悉图纸和规审阅设计图纸,了解和掌握设计和规范要求 具备设计审查批准范 书 熟悉建设工程了解和掌握监理工程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委托监理合同、合同条款、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考察选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合同 择分包单位 编制施工总进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和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以审核度 和控制施工进度计划 控制计划 根据工程项目组成,编写测量、建筑材料、给排编写监理 水工程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开工前 实施细则 审核批准 审查工程质量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技术、与安全管理体工程开工前 质量与安全管理及保证体系 系 进场人员、材料按照合同要求,认真检查施工进场人员、材料、 和设备检验 设备,使之满足合同和拟开工项目的要求 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进场及三方组总监的授权;建设单位介绍施工方开工准备情第一次工地例织 况;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建设单位和总会 机构完善后,工程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总监介绍监开工前 理规划主要内容和监理程序交底;确定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例会周期、地点及议题等。 根据检查情况和合同要求,认真检查开工条件,领取了施工许可审批开工报告 严格工程开工审批手续 证,施工准备完成 5.5.2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合同施工期~工程合同工期)
5.5.2.1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计划
(1)监理部在开工前确定总进度控制计划,并审定施工方申报的总进度计划; (2)每月25日检查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审定施工方申报的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
(3)每周例会上检查、分析本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及核定下周计划安排。发现进度滞后时,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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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月、周 进 度 控 制 工 作 计 划 表
施工进度计划 第一周 第二周 月施工进度控制 第三周 第四周 主 要 工 作 计 划 内 容 督促、检查施工方对上月及上周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实施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周计划安排及应采取的措施 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周计划安排及应采取的措施 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周计划安排及应采取的措施 周计划检查与安排同第二周;评价本月计划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第四周末 的处理措施,并完成月报与工程计量审核等工作,审查下月工作计第五周始 划和保证方案与措施 注: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阶段进行控制 5.5.2.2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为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监理部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理体系、巡查、旁站、测量验证、见证取样、平行检查等方法,对工程质量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控制。在实施动态控制的同时,突出主动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加强质量预控和制定防范措施。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计 划 表
计划控制措施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主 要 内 容 熟悉合同文件,图纸会审,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事前控制 施工方案,质保体系和制度,规定质控程序,检查测量放样成果、核查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资格和到位情况、检查进场材料与设备,审批开工报告等;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加强工序质量管理及工序质量验收与评定 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事故,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及交付 5.5.2.3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的权限和合同价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部将履行投资控制职责,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现场施工情况、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按规定程序,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格进行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审查,认真对检验合格的工程进行预算内工程计量和预算外工程量签证,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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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项目在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工程造价。
工 程 投 资 控 制 工 作 计 划 表
计划控制措施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工 程 投 资 控 制 主 要 内 容 熟悉合同文件,分析研究设计变更及其他价格因素,按施工图计算主要工程量,核查施工预算及中标价格等指标 在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按程序进行预算内工程计量和预算外工程签证 视建设单位的要求而定:每月底汇总并核签工程计量证书,审核工程付款申请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 5.5.2.4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计划
工程合同是控制工程工期、质量和造价的重要依据,监理部将依法对合同的履行、变更等进行严格管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工期方面,严格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总、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不利因素进行分析;在质量管理方面,按合同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中间验收、隐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在投资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对计量和签证进行认真核实,并进行工程结算的审核;每月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向业主报告。工程结束后将合同文件(合同中的签证、会议纪要、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及函件等)加以系统整理,送总工办建档保管。 5.5.2.5 信息管理工作计划
“三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和资料。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才能有效地完成监理任务。监理部及时收集、存储、整理及反馈各种信息,通过分析差异和原因,为工程建设管理、决策提供准确的资料。对来自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各种记录(包括日记、日志、月报、申报、指令、设计变更、工序验收报告等),以及会议纪要等文件,进行表格化、台帐管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
5.5.2.6 工程内部协调工作计划
监理部处于工程内部协调的中心位置。依据监理规范和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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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将通过会议、洽谈、通知和指令等方法和手段,积极主动地进行现场组织管理,并协调好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之间的关系,以利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5.5.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合同工期提前15天进行准备)
1、监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
2、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后经监理复查合格后,在施工方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部要监督施工方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监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监理部整理监理资料,编写“工程监理总结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报建设单位。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经总监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组建现场监理机构进场,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监理任务,承担监理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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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质量、安全、资金、进度、水保环境控制措施
5.6.1 质量控制措施
5.6.1.1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审查施工方案,对工序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和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各检验批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保证该项目工程总体质量全部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同规定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6.1.2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工程项目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合同技术条件、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与检验方法,并严格执行。
监理结合工程施工进展,依据实际地质条件、地形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对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进行补充、修改和优化调整。
1、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结合监理质量体系的编制,完成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通过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施工条件和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分析与预控措施的研究,提出工程质量管理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重点或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点,完善监理细则文件的编制,并在监理过程中贯彻和落实。
监理检查督促施工方是否依据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并督促施工方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设计文件的批准
施工方应按经监理批准并签发施工方实施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 监理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对于施工图纸中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中的重大偏离的合理性,召开专题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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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施工过程中,监理或施工方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设计单位研究。必须对设计图纸进行重大技术修改或变更的,通过监理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采纳后进行。
3、设计技术交底
监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使施工方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4、施工措施计划的申报与批准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方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开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报送监理批准。
对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监理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施工方落实和实施。
5、施工准备检查
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做好施工方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如混凝土配
合比等)已报经批准;
(2) 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
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
(4) 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
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5) 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
(6) 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 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
6、发布单项工程开工令
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监理及时签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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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指令,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督促施工方尽速完善。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督促施工方按章作业
监理督促施工方严格遵守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定和工程质量标准,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资源投入检查
监理加强对施工方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3、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动态跟踪控制,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方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以防患于未然,推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
4、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令权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 (1)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纪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施工方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
(2)指示施工方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3)指示施工方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 (4)指示施工方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 (5)禁止工程转包,也拒绝违反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分包;
(6)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施工方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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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7)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8)指示施工方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 (9)行使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 (三)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因施工过程或工程养护、维护和照管等原因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时,施工方应立即向监理报告,及时查明其范围和数量,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缺陷修复和处理措施,并在报经监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1、质量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完善自身现场监理记录的同时,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记录,对每班出现的质量的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在现场交记录或现场调度记录上详细写明,并由值班负责人签署,为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对于隐蔽工程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
监理督促施工方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的要求,提交竣工地形图、地质编录(或其完成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摄像、取样和试验报告等资料。
2、工程质量检验
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工序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划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3、一般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三级进行。必要时,增加对重要工序工程进行质量检验。
不合格工序工程必须经返工或补工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或后序工序工程开工。
4、工序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
工序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特别或更严格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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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序工程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由施工方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属于重要的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施工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由业主或监理组织施工、监理等各方代表联合检查评定。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必须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在应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其部分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6、建立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方实行初检、复检、终检三级检验,以及施工作业班组之间的自检、互检、交检查制度。
7、监理机构的检验与测量
监理按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的工程质量检验与工程测量机制,对工程质量实行施工方自检和监理机构抽检的双向控制。
监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工艺以及相关施工参数等的检查,取样和性能检验(包括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及验收试验等),并对施工方的试验室设备、仪器、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和监督。
监理加强对施工控制网、建筑物轴线,以及建筑物体型尺寸,重要控制点高程等施工放线放样的校测或抽样复测,并配合验收审核测量成果。
监理的检验频率,要求达到监理合同规定的检验频率。 (四)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施工质量事故
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应认定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1) 施工质量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应立即向业主和监理报告,同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监理督促施工方:
(1)
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包括发生
37
的时间、地点或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
(2) (3)
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事故处理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2) 质量事故记录
监理督促施工方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3) 紧急措施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与此同时,会同有关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报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批准后实施。
4) 事故的调查 (1) (2)
一般事故由业主或由业主指令监理负责调查。 较大以上事故由业主负责组织进行调查。
5) 事故的处理 (1) (2)
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必要时业主可委托设
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审查、业主批准后实施。
(3)
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提出,业主组织专家组
审查批准后实施。
6) 施工方的合同责任
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合同责任。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或国家部门有关施工安全行规文件规定执行。
施工过程中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监理应认定施工方违约。 (1) (2) (3) (4) (5)
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发现工程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在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其他严重违犯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国家及国家部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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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安全控制措施
5.6.2.1 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1)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
构,由参建各方的主要领导组成;
(2)
在监理部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
管、专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在征得业主同意,可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合并。
5.6.2.2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1)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施工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检查并督促施工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督促检查施工方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所述。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
(1) (2) (3) (4) (5) (6)
营业执照 施工许可证 安全资质证书
安全审查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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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特种专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10) 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评价情况。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制定安全监理的程序,对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控。
(1)
制定安全监理程序。根据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
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安全的严格控制,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对监理项目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表格。
(2)
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他原因。在施工开始之前,了解现
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的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3)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
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安全记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与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发出正确的指令。
(4) (5) (6)
核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检查施工方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
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
(7)
审查施工方的安全保证体系。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前,督促建立完善
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8)
对施工方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检查,避免不符合要
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 (2)
核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的执行情况;
检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
40
实情况;
(3) (4) 实情况;
(5) (6) (7) (8)
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检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
全情况进行 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9)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
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10)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做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5.6.3 资金控制措施
5.6.3.1 资金控制目标
本工程资金控制目标是确保控制在设计概算投资范围内。 5.6.3.2 工程资金控制的主要任务
(1) 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及其分解目标计划编制分年或单项工程项目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2) 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监理工程项目以及各合同项目的投资控制性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资计划,审查施工方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3) 对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申报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4) 进行已完成实物量的支付计量,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费用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
(5) 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按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的可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业主;
41
(6) 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7)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受理合同索赔; (8) 合同支付审核与结算签证;
(9)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授权进行合同价格调整; (10)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5.6.3.3 工程计量
a)工程计量的依据
(1) 工程计量项目划分,依据承建合同规定的报价与支付项目(包括合同报价单、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业主另行批准或确定的增加支付项目)进行。
(2) 工程计量量测范围,依据经监理审签下达实施的设计图纸(包括工程变更通知、设计修改通知及其相应工程量表)所确定的建筑物设计边线,以及合同文件规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批准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进行测计量。
(3) 工程计量方式,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单元工程四级项目划分,以单元工程或分项工程为基础,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单价支付项目或总价支付项目分别进行。
b)工程计量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督促施工方及时完成原始地面地形测绘并将测绘成果报送监理审核和批准。
单元工程或分项工程完成后,监理督促施工方及时提出工程计量申报。由监理和施工方共同进行工程计量量测,或由施工方提交量测记录与计量成果报监理复测审核后认证。本工程量计量由现场测量与装车计量相结合,确保计量准确。
c)工程计量的批准
在进行合同支付签证前,监理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对工程计量项目、工程计量范围、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工程计量成果等的有效性与准确性,以及申报支付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签证的审查与批准。
当工程计量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监理对通过审查而未发生争议部分工程计量及时予以批准。
5.6.3.4 合同支付的申报与审查
42
a)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合同支付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和经监理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进行。
只有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才予以进行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b)合同支付申报条件 合同支付一般按月进行。
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格式要求,向监理递交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
监理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1) 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 (2) 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 有相应的开工指令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4) 有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c)合同支付申报内容
施工方向监理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 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号; (2) 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3) 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
(4) 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计量确认签证;
(5) 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程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6)业主或监理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的其他资料。
如果因为施工方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监理认定由施工方承担合同责任。
d)合同支付申报审查
监理及时完成对支付申报的审查,其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 支付申报格式和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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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支付项目、范围、内容合适; (3) 监理开工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完备; (4) 工程计量有效并准确; (5) 支付单价及合价正确无误。 e)支付签证的事后修正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支付属中间支付,监理可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事后对业经签证支付的证书或报表再次进行审核、修正和调整,并为此发布修正与调整支付签证。
5.6.4 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的目标是通过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使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5.6.4.1 进度控制目标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审核施工方提供的进度计划,结合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特点,协助业主做好处理等工作,对施工阶段各个工序的进度目标跟踪管理,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工程在合同工期内投入运行。 5.6.4.2 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利用计算机技术
进度控制将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将考虑采用通行的计算机软件,如Project施工网络计划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软件,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的控制与协调。
我们将依据合同工程的特性、基本组成和施工条件,合理划分活动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优势,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复核,根据工程的进度目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满足总进度要求的控制性目标进度,同时找出各合同工程之间可能存在的干扰,以便采取措施予以避免或进行协调。在全部的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情况的实际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修订,进行动态控制,以保证总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2)单项工程控制
在施工总进度和各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后,各单项工程(包括单位工程、
44
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工期控制是首先要考虑的。单项工程工期拟以月为单位进行控制,必要时以周为控制点。每周、每月检查各单项工程的资源投入情况和施工进展情况,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或干扰,督促施工方按计划施工,对影响单项工程进展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或提出可行的合理措施提请业主解决,并协助施工方消除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干扰。同时,定期将单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反映到网络计划中,以分析对单个合同工程进度的影响,便于施工总进度的统一协调。在施工总进度统一协调后,通过单个合同过程的进度控制将信息反馈到单项工程中,指导单项工程按计划施工,以保证施工进度阶段性控制目标的实现。
(3)工序控制
在没有较大的不可预见因素时,应监督施工方按照既定的程序分工序执行,避免无计划工序对施工造成干扰和冲突,影响工程进展。
(4)施工资源投入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法说明或施工措施计划对投入每个单项工程的施工资源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质量、状态和运行状况,对单个合同工程的所有资源也进行同样的检查,审查是否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如发现资源数量不足、质量降低或运行效率下降,并且影响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起草分析报告提交给业主,并敦促施工方采取切实可行改善资源的投入状况。对于赶工需要投入的附加资源,也将采用同样的方法进行监督。
(5)形象面貌控制和工程量控制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图,将实际施工进展反映到形象进度图中,便于直观的分析比较和控制,形象进度图同时也报送业主。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合同工程的分项工程量(比如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工程量柱状图或曲线图,以控制工程量完成装况,达到既定目标。
(6)综合分析报告
在审查各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施工方的进度计划的实施和进行进度的信息反馈、整理、分析与纠偏活动的基础上,在需要的情况下,将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和比较,把已经采取的、准备采取的或建议的措施,以及对工程进展的潜在影响因素和对施工项目的进展预测等编制成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交给业主并通报给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便于各监理组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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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配合工作,进行进度的监控与协调。对于超出监理工程师控制范围外的问题,必须呈送业主,请业主协调和决策。
(7)综合协调和进度优化
监理工程师在进度监控过程中,将密切注意各种施工干扰,对已经出现的干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协调;对预测到的干扰,将在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力争优化进度计划,最大限度地减轻直至消除这些干扰,以提高各工程的施工效率,保证进度不受到不利影响。
(8)协助业主提供施工必须的条件
协助业主按期向施工方交付施工场地等,防止因业主造成施工的延误。 5.6.4.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修订和更新
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
为了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将和施工方保持密切的联系,与业主随时保证沟通,最大限度地减小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与审查过程中不必要的曲折、修改或其它重复的工作。因此,我们将在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开始前,与合同工程的施工方召开施工前进度会议,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施工方讨论有关进度计划的编制、修订、更新和提交的细节和具体要求。在施工方进度计划的编制或修订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随时了解施工方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如发现重大的进度问题将与业主联系,以使进度计划满足工程的需要。
在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后,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方讨论或要求其澄清,在所有问题得到满意的解决后,批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基线进度计划,按此进行合同工程的进度控制。对于由施工方按合同提交的各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将进行认真的审查,以期在施工总进度的高度上对计划进行统一协调,并使所有计划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进度计划的审查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作业项目是否全面,分解是否合理,代码是否唯一,增加的作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专门标识;
(2)作业顺序的安排和逻辑关系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间隙;
(3)作业持续时间与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持续时间是否矛盾;
46
(4)受到或制约的作业的开工和/或完工时间是否与合同文件规定的前提或变更指令等条件相抵触;
(5)合同里程碑完工日期、计划的基本完工日期和最后竣工日期是否满足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并与其它合同工程相协调,并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6)施工强度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是否与临时设施的生产能力相匹配,材料和人员需求量是否与供应能力和临时设施的容量相适应;
(7)是否对施工现场已探明的和潜在的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做了合理的考虑和安排;
(8)时差计算是否正确,关键线路和作业是否合理,并符合常规的施工惯例; (9)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潜在的可能造成业主违约并导致索赔的作业安排。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达到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正并提交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1)一段时间施工和进度监控管理实践证明,基线进度计划需要完善; (2)当某个或一系列活动的延误导致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中间里程碑日期延期,并且:
a 业主已经批准延长工期。
b 施工方延长工期要求没有获得批准,仍必须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c 施工方和业主均接受了监理工程师评估了的工期索赔,但业主不同意延长工期,要求施工方加速并按期完工;
(3)由于场地的占有、通道的利用或工作面的交接,或由于业主提交或交付的设备等延误有必要对工程进行重新计划、重新编排进度或调整施工程序时;
(4)业主在经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方达成协议后,要求部分工程或整个工程提前竣工,或将部分里程碑提前或推迟。
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仍然需要按上一节的要求审查和批准施工方提交的修订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进度计划的更新
在各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获得首次批准后,施工方应按合同规定或监理工程
47
师将要求施工方从批准的那个月开始,每月随进度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更新进度计划。我们将要求施工方在更新进度中至少应包含以下的内容:
(1)到月底已经完工的作业的实际开始和完成日期、持续时间;
(2)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施工作业的开始时间、已经持续时间、剩余持续时间、估计的完工日期;
(3)即将开始的施工作业的预计工日期、持续时间、施工资源的配置; (4)对于已经发布并即将实施的变更指令,说明建议的新作业、预计的开工时间以及持续时间;
(5)下一个月或以后两到三个月的施工计划安排;
(6)对任何预测的负时差所计划采取的矫正行动,对潜在的延误和/或问题的说明及其对施工和合同工程完工日期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对更新进度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严格根据最新的基线进度计划来编制更新施工进度计划; (2)核实各施工作业的开始和/或完成时间及其进展过程是否符合事实; (3)核实设备、材料、人力等资源报告是否与实际消耗的有出入; (4)核实影响现场施工的各种因素的起止时间及其过程; (5)核实其它如场地移交、设备供应等的记录和报告是否正确。 4施工进度的组织协调
监理在组织协调工作中,由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出面组织和协助矛盾双方的直接协调,组织和主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工地各类协调会议。通过协调,使有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一时难以达成共识时,必须从工程项目的全面利益和实现总体目标考虑,做出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或规定,以协调和统一各方的建设活动,但事先必须向业主作请示和报告。
(1)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协调好施工方(包括分包单位)间的年、季、月实施计划的安排。时刻关注关键路线上的工程进展情况,保证各合同项目的进度有序衔接;
(2)建立进度协调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各合同项目之间的进度协调例会,以检查、落实各施工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进度控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各衔接标段、项目、工序的施工安排能够按总体进度控制目标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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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督促各施工按合同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时协调解决产生的相互干扰问题,以排除或减少各种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不利因素。
5.6.5 水保及环境控制措施
5.6.5.1 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的内容与目标
1、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的内容:
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监督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文明因素进行控制,概括起来讲就是:
(1) (2)
控制施工环境的不文明状态;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文明行为。
2、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目标:
参照有关行业的文明施工条例,争创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5.6.5.2 文明施工监督保证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这是文明施工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的主要领导组成;
在监理部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专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实行点面相结合的文明监督管理机制。 5.6.5.3 文明施工监督的管理措施
贯彻国家现行的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明生产的规章和标准,保护环境;
督促施工方落实文明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文明生产责任制; 督促施工方对工人进行文明生产教育,并须持证上岗; 审查施工方案及文明生产技术措施;
检查并督促施工方,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职工文明守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条例,制定各职能部门和职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坚持照章行事,实行工作程序化;
督促检查施工方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不定期的组织文明生产综合检查,对发现的不文明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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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加强作业环境的防护监理; 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督促施工方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督促检查施工方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督促检查施工方采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道路、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图堆放管道、机具材料,搭建临时设施; 督促施工方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督促协助施工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区”。
5.7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5.7.1 合同管理方案
5.7.1.1 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合同管理是监理机构的中心任务。监理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分包管理; 2)工程变更管理; 3)工程延期管理; 4)合同索赔管理; 5)合同纠纷的调解; 6)合同支付管理; 7)合同档案管理; 8)工程保险管理; 9)工程保修期管理。 5.7.1.2 合同管理方案
1)工程分包管理
(1)分包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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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项目必须遵守《合同法》和《工程建设合同》的有关规定; 分包项目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监理合同的授权,审查任何分包单位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包招标人审批;
根据合同规定,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分包申请
施工方在分包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包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分包申请表》;
2)分包商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3)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4)分包工程数量及资金; 5)分包工程的日期; 6)分包协议; (3)分包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分包情况进行仔细审查、必要时对分包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后,提出分包初审意见,报招标人审批。
经过监理部批准后,施工方方可同分包单位正式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一份副本送监理部。分包合同生效后,分包商才能进入工地施工。
(4)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将通过施工方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可直接检查分包工程,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将责成施工方负责处理。
2)分包商的支付仍按监理支付审核程序和方法,出施工方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2)工程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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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和招标人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以及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方法》,对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以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变更进行审查,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招标人同意后出监理部书面下达变更令。
(2)在合同实施中,为了优化设计或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以及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变化,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方以及监理方都可能提出变更建议,但变更都必须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伙食得到招标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3)施工合同变更的单价或价格应根据招标人与施工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确定。
(4)合同变更的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及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4)变更导致工程质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范围要求; 5)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6)为变更方案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和计算资料;
(5)监理部工程变更建议书的评价意见,包括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等的合理调整,应建立在充分调查、分析论证基础上。
(6)监理部对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的基本原则是: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管理。 2)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 3)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
4)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在工期和施工条件上产生不良影响。 (7)监理合同、公正、友好合作的原则,变更费用、计划调整问题协调招标人与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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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延期管理
对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发生并及时提交了工程延期报告后,监理工程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工程延期审查。
(1)收集资料,作好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方延期意向后,立即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情况调查,收集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延期申请
1)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提出的延期申请后,提出审查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内容有:受理施工方申请日期;延期事件发生的详细记录;确认延期的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等。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后,报招标人最后批准。 4)费用索赔管理
(1)施工索赔管理的原则
加强合同管理,充分熟悉图纸及合同文件,以事前控制为主,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
对连续影响性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索赔事端的扩大。
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索赔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为基础,从工程建设全局出发。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监理委托的合同授权,公正的作出评价,并积极协调解决。
(2)索赔控制措施
熟悉合同文件,随着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及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及早发现索赔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做好监理日志及其他同期记录资料的管理,监督施工方做好实验记录、施工、日志等资料管理。
53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件影响的扩大,并做好相关记录、照片等同期资料管理。
认真组织索赔事件的调查,严格审查索赔报告,对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索赔的合同与法律的依据、责任的分担,索赔计算和证明提出评价意见。根据合同授权,公正处理索赔。
(3)索赔事件发生并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街道施工方提交的索赔意向申请后,监理部门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建立索赔档案,组织赔偿事件调查。
监理部门在审定施工方提出的索赔事件事实的基础上,审定索赔权力,对认为不合理的索赔应给以书面否决。
施工方在递交索赔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奖励不提交索赔报告,其内容至少包括基本事实、索赔依据、索赔要求(费用或工期)、计算方法、证据材料等。
监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索赔报告进行评价,如索赔事件及其影响的真实性、索赔依据的合理性可信性、计算方法与结果的正确性与准确性、证据材料的充分性和可信性及其被应用的正确性等。
监理部对索赔报告的评价意见应及时报招标人。如果发包方同意,则在中间付款中给与施工方支付;如果双方有争议,监理部应做好组织写上工作。
当招标人和施工方意见不同且协商不一致时,则监理部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提出据定义见。如果双方接受监理部的决定,则可执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受,可邀请中间方调和(或)提交仲裁或诉讼。
5)施工方违约管理
当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时,监理工程师将按下列程序进行违约责任处理。
通知施工方
一旦发生承包违约,总监监理工程师将立即书面通知施工方,并要求施工方提出防止事态扩大措施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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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关资料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调查现场实际情况查询有关记录。 提出违约处理报告
在经过详细调查和分析有关资料后,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提出违约处理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内容有:
违约事件发生的详细记录; 确认违约的理由及合同依据;
经调查、讨论、协调确认的违约赔偿测定方法及由此确认的违约赔偿金额、结论等;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后,报招标人最后批准。 扣回费用
招标人批准后,在中期支付中扣回违约赔偿费用。 6)争议与仲裁管理 (1)争议的处理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将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在做出争议决定前与招标人和施工方充分协商,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施工方。
2) 施工承包合同只要未被终止,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方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
1)当招标人和施工方任何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
2)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将以公正态度提供证据和介绍情况。
3)监理工程师在仲裁后执行裁决结果。 7)工程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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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将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工程保险进行检查。 (1)检查是否按合同规定的险种办理;
(2)检查保险数额是否属实,保险的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保险的单据及保险收费单据是否合同要求及时提供给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
(4)检查施工方是否按规定配合招标人办理保险工作;如施工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保险,监理工程师将督促其尽快办理,并采取适当措施。
5.7.2 信息管理方案
5.7.2.1 信息管理内容
信息管理的内容就是对工程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传递与应用,使信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是决策这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应的信息。 5.7.2.2 信息管理方案
1)信息的分类
信息主要有设计方面、施工方面、监理方面、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方面这几种类。 (1)设计信息:包括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下达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及其相应的变更通知,或按合同规定可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修改通知等。
(2)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根据承包合同规定或根据监理规定所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开仓)申请、工程检测实验报告、工程支付申请报表、各种工程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工程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等资料。
(3)监理信息:包括监理工程师在招标人授权和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展开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通知规定、签证、专题报告和工作联系单等各种文件。
(4)招标人及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包括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签发、下达、批转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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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纪要、简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批转及其他有关文件、函件等。
2)信息流程
为了监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必须使用监理信息在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流动,形成信息流的工作制,并设有专业的信息管理工程师。
(1)上而下的信息流
自主管单位、主管部门、招标人及总监开始流向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承包方或下面每一级,即信息员在上,接受者为下层。这些信息指监理目标、工作条例、命令、办法和规定、业务指导意见等。
(2)下而上的信息流
由下级向上级(逐级向上)流动的信息,信息源在下,接受者在上,信息主要指施工项目的实施和监理过程中的有关目标的完成量、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消耗、改革、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等。特别是上级部门所关注的意见和建议等。
(3)横向间的信息流
同一层次的监理工作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相互提供和接受信息,这种信息是由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分工不同而产生的,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监理总目标,需要相互协作、相互补充,以及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为了节省信息流动时间需要横向提供信息。
(4)以信息管理部门为中心的信息流
信息管理部门为项目决策做准备因此他们既是信息的收集者也是提供者,他是汇总、分析、存储、反馈、分散的部门,帮助工作部门进行规划,任务检查,对有关的专业,技术与问题进行咨询。
(5)工程项目内部与环境之间的信息流
项目监理机构与招标人、施工方、设计单位、施工方、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都不同程度地需要信息交流,既满足自身监理的需要,也满足环境协作的要求。
3)信息管理基本方案
监理机构从建立工作角度对工程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传递与应用,以达到有组织地进行信息传递,使工程决策准确既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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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监理资料分类编码,对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和整理。 (2)按照专职(信息资料员)与兼职(监理工程师)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每个监理机构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明确其信息收集及处理的职责,并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手段。
(3)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SL288-2003)规定的表格反映监理活动为主要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规范信息处理的各种环节工作。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及时标准、完整掌握信息,可是监理工程师时刻处于事前控制的地位,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单元、分布、单位工程的表格
4)信息管理具体方案
监理利用计算机对信息进行整理、存贮、检索和传递。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使用信息为决策服务。处理好的信息要按照需要和要求编成各类报表和文件供监理使用。存储于计算机数据库中的数据,以成为信息资源,可供各部门共享,使监理工作流程程序化,监理记录标准化,监理报告系统化,及时准确的加工处理项目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形成文字、图标、图像等各种信息,辅助监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以便进一步调整,规划和决策,利用自算计软件对投资进行控制、比较、调整,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进行网络绘制、计算关键线路等。
(1)监理工程建设文档管理制度
本工程建设有各种各样的文件,如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文件,各种部门如招标人、施工方、工程的文件管理可以避免工程事务,监理事务、施工错误、工期延误和索赔等事件的发生。文件一旦形成就是工程的历史性文件。
工程开工前,就要建立一套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编号,登记及合同方之间的传递文件是否已发出,应答复的文件是否已经答复。对拖延的文件应及时处理,对失职的部门要督促他们采取行动及时纠正。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按照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免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60328-2001)进行工程文件整理归档,以便顺利开展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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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信息管理
1)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协议或供图计划供图。监理部在收到设计文件后进行审核。
2)施工方对收到的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阅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部,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或该项作业实施前请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反工或造成损失。
3)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施工方不得拒绝,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除或改变合同责任与义务。
4)由招标人或监理部门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未经监理部门许可,施工方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给第三方。
(3)施工信息管理
1)施工方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施工方编制的施工文件,经报监理部签收。经审批的施工文件由施工方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部门领取。
3)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包括 “照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修改后重新报审”、或“不能执行”四种。施工方返工的施工文件,审签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审”,施工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
4)监理部门审核施工文件的期限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超过期限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核,认可为该报审文件已通过监理工程师审阅。
(4)监理信息管理
1)报告制度。监理部月、年编制监理报告,向招标人报告。 2)对外发送的监理部文件,必须经总监签署。
3)施工方若对收到监理部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之日起7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确定或要求变更的申请。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收到总监签署的确认意见后7日内向意见申请复议,并为此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费用与损失的风险。
4)除非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经复议,指示对监理文件(包括总监确认意见)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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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人指示和向招标人报送的文件的管理
除招标人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施工方向招标人报送的各种文件都必须送监理部并经监理部审核后传达。招标人关于工程施工的重要指示应通过监理部向施工方签发或转达。
(6)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1)工程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由总监办负责并做到:整理及时,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真实齐全,分类有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SL288-2003)中规定的资料内容进行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的收、发必须通过总监办履行登记手续,对收到的资料,及时传递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处理,处理完毕后交总监办,分发有关单位(人员)并存放。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分类建立案卷盒,并分专业存放保管,及时编目以便跟踪检索。
4)利用计算对工程监理信息资料进行辅助管理,建立完整的《监理信息台帐》及工程监理资料查询目录,采用其他图表构成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工程监控信息输入计算机,并及时备份且适时更换软盘以防资料丢失。
(2)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1)工程技术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竣工前,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作为竣工验评的依据。
工程技术资料通过审核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负责督促施工方档案管理的归档要求整理好竣工资料,及时移交招标人。
2)监理资料组卷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按不同属类内容进行组卷。
同一类书资料较多分册装订时,每册页数不超过200页,且有资料总目录、本卷、本册目录,采用卷、册编号和加页码编号。
监理档案资料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必须加大纸型时,扩展到A3纸,封面采用符合档案要求的硬纸装订。
监理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按上述规定装订完成,将工程建设的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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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管理资料承报招标人。
5.8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5.8.1 组织协调的内容
(1)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监理机构与外部的人际关系等。
(2)配合关系的协调:主要指监理机构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配合关系的协调:主要指参建各方在配合关系上协调和步调一致性。 (4)外协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和地方在、法规、制度等方面对项目的约束条件。
具体如下: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主要包括内部人员关系的协调、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内部需求的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协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监理单位的形象,也直接影响监理部的工作效。
(2)与招标人的协调
与招标人协调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与招标人的协调: 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招标人的意图。
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招标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重招标人,让招标人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3)与施工方的协调
与施工方的协调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采用适当的协调方法。
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包括与施工方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进度问题的协调、质量问题的协调、对施工方违约行为的处理、合同争议的协调、对分包单位以及处理好人际关系。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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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主要体现: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5)与部门及其他管理单位的协调
1)与部门的协调。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盒质量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应敦促施工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建设工程合同应送公证机关公证;要争取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支持和协助。
2)与社会团体关系的协调。应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5.8.2 组织协调措施
1)协调工作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廉洁性,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在与第三方交往中始终维护招标人的代表性利益,维护国家利益以及设计、施工个方的合法权益。
2)协调工作依据
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依据主要为一下几方面:
(1)“施工监理合同委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义务和权力。 (2)“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监理权力和义务。
(3)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报告、设计修改通知、变更联系单、技术要求等)。
(4)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包括设计、施工、验收)。 (5)国家和地方工程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和章程。 (6)国家、行业和地方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法规。 3)组织协调的主要方法和措施
(1)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设计交底会议等。
(2)交谈协调发。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3)书面协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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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访问协调发。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包括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5)情况介绍法。
工地会议是监理机构沟通情况、下达指令、协调矛盾的一种重要和行之有效的协调方法和手段。本工程拟建立如下协调会议制度。
第一工地例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人、施工方和监理机构分别介绍各自住现场机构、人员及分工。 招标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招标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施工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招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总进度协调会议。即施工方进场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会议,施工方及各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参加,落实工程总控制进度计划及各方面的配合事宜。
监理例会。分包人代表、所有施工方代表(负责人)及有关监理人员,必要时设计人员派员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会工作会议,会议内容:
①检查、核实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及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项目工程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4)其他专题会议。主要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专题问题,如质量专题会议,工程造价方面专题会议等。
4)组织协调的重点和措施
(1)招标人与施工方之间配合关系的协调是组织协调的重点
由于招标人与施工方的目标职责、利益不完全相同在工程建设中对一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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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不尽相同,会产生一定的矛盾。监理机构通过与招标人和施工方之间的沟通、协商,公平、公正看待矛盾,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消除招标人与施工方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协调的目的。
(2)针对组织协调的重点所采取的措施
1)强化合同意识,提醒和督促招标人与施工方均应在建设过程中履行合同; 2)监理机构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应公平、公正,态度明确。同时要求招标人与施工方客观看待问题;
3)招标人与施工方之间配合关系的协调方式有协商、例会、谈判、调解等。
5.9 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
5.9.1 本工程的监理特点
1、施工地点分散,分别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3条河道清淤,施工设备、材料、人员等资源转移量大,进度控制难度大;
2、城市内河道疏浚,可能会涉及渔船搬移,老旧码头等处理问题,处理工作量大,建立组织工作量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
3、汛期来临,对施工速度要求较高;
4、临河、临水、高边坡、高交通流量、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安全风险大,安全监理难度大。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本工程在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如下,并采取了相应监理对策。
5.9.2 进度方面重点与难点分析对策
【分析1】本工程施工地点分布广泛,导致施工设备、材料、人员转移量大,这是本工程的特点,同时也是进度控制的难点之一。
【对策】
(1)招标人统筹安排,做好招标工作及施工准备工作;合理分解施工任务,制定适当的进度完成情况奖罚制度;
(2)施工方应采取多工地流水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充分利用资源;
(3)设计单位加大设计深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4)监理机构科学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重点抓好关键路线上各项施工进度,保证流水施工有序、合理的进行,做好进度控制工作;
(5)施工方加强管理水平,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有必要的赶工措施; (6)参建单位齐心协力、加强沟通,遇事不推委、不扯皮,确保施工总进度得到实现。
【分析2】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减少进度干扰因素,是进度控制难点之一。 【对策】
(1)招标人处理要及时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环境不利因素及时消除;
(2)施工方要积极协助招标人妥善解决周边环境问题,以减少对施工工期的影响。
【分析3】施工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是本工程能否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的关键因素,是进度控制重点之一。 【对策】
工程是施工方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理单位管出来的,因此,施工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只有具有责任心强、施工经验丰富等条件管理人员到位,才是实施本工程的根本保证。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保证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时间满足工程需要。
【分析4】由于施工方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合理或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合理操作,致使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施工进度,是进度控制重点之一。 【对策】
(1)认真审查施工方总进度计划,根据合同结合经验,指出总进度计划不足之处,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可行的总进度计划;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进度的跟踪检查与分析,如当月实际进度符合进度计划时,要求施工方制定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方采取措施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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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机构每周协调会前对阅读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对比一次,每月末对总监理工程师控计划检查对比一次,分析计划的完成情况,通过协调会议和月进度审批,落实控制措施;
(4)当发生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时监理机构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工方采取调整措施;
(5)当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与招标人和施工方商定采取进一步调整措施;
(6)必须延长工期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申报的《延长工期申报表》进行审查报招标人批准后,签发《批复表》,对总进度计划做必要的调整;
(7)除非招标人同意对工程建设工期进行延期,否则,监理机构将督促施工方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包括调整工序与施工作业安排来实现总进度监控计划。
【分析5】天气因素(下雨、洪水、台汛期)对进度有一定影响,是进度控制难点之一。 【对策】
(1)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在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到汛期降雨对施工作业的影响,同时对受降雨影响大的项目,应尽量避开多雨季节;
(2)做好汛期雨季施工及防洪防范措施。在雨季施工时,应注重天气预报,做好排水防淹与防冲和应急防护抢险等措施,落实防洪人员、设备和抢险物资,并加强观测;
(3)做好台风预报和施工防范、抢险措施。在台风季施工时,应注重台风预报,做好应急防护与抢险等措施,落实人员、设备和抢险物资,并加强观测,同时也应加强人员安全保护和防范措施;
(4)土方开挖和回填、等均受雨天影响,因此土方施工必须在晴天进行,既有利于施工作业,又能保证施工中剂量。在施工进度编制时,应可能利用非汛期多施工土方工程;
(5)在施工建立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台风季节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要求招标人成立防台防汛小组;要求施工方递交防台风和防汛的方案供防台防汛小组讨论,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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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质量方面重点与难点分析对策
【分析1】确保河道开挖底高程、底宽和边坡坡比达到设计要求。 【对策】
A、开挖底高程、底宽控制:施工前复核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水尺是否准确,作业船严格按开挖标志进行定位和施工,并经常进行校核和调整船位,选择合理的挖宽和对标位置,施工时根据水位及时调整挖深指示尺;设计疏浚理论超挖深度为0.2m。
B、开挖边坡控制:开挖边坡宜按阶梯形开挖,每个阶梯的高度为0.5m,原则上控制上欠下超,超欠面积比应大于1,并控制在1.5以内。
C、挖泥船施工过程中对沿线的堤岸、桥梁、穿河管线进行安全保护,如遇特殊情况时,及时与监理、设计及业主单位联系,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确保上述构筑物的安全。
D、施工开挖要保证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由测量人员利用GPS进行精确
定位后方能进行挖泥作业。挖泥船移动纵向距离不能大于斗宽,下斗时斗位要重叠1/5~1/4个斗宽,确保挖泥施工无漏挖、欠挖;施工过程中不断观察水位变化和抓斗的触底深度。挖泥完成后50m后,及时对该区域进行自测,确保设计断面范围内不存在浅点、边坡、超宽、超深值均满足设计要求。
E、开挖好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监理对开挖断面进行复测,符合要求后进入下个单元施工。
【分析2】桥墩承台(桥桩)结构物开挖措施
A、本工程施工河段跨河桥梁较多,施工过程中因进行桥墩承台(桥桩)的保护措施,对桥墩承台(桥桩)结构外缘外2m设置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严禁采用挖泥船直接施工,要求采用挖泥船翻爬方式清淤至设计底高程,并将淤泥翻爬至保护范围外。
B、开挖时加强桥、闸等建筑物的观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分析3】排泥场围堰修筑控制,主要是控制排泥场牢固,挡泥浆水和防渗要求。 【对策】
A、要求施工单位在围堰施工前,上报排泥场围堰施工方案,监理审核围堰的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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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是否满足要求,方案是否可行等。
B、围堰宜选择在地面平整地段,充分利用高岗、土埂、老堤等地形地貌。修筑围堰的土料尽可能选用粘土,填筑时从低处开始,分层回填压实,分层厚度控制在0.3~0.5m,围堰的顶部和边坡要求平整、夯实。
C、填筑前,要求将堰基上的杂草、树根、腐殖土层等清除干净,将表土翻松,并予压实。
D、在吹填区内取土填筑围堰时,其取土坑不得连续贯通,以防止泥浆串流冲刷堰基。
E、对于长度较大的排泥场,每隔400~500m加筑中间隔埂,隔埂交叉布置,以防泥浆串流冲刷堰基,隔埂高度与吹填高程一致。
F、在吹填期和汛期,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对排泥场围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修补。
【分析4】排泥场泄水口控制,主要控制泄水口数量、排水泥浆浓度是
否符合要求。
【对策】:
A、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排泥管的吹泥总量、泄水总流量、泄水口泄水能力确定泄水口数量,且每个排泥场泄水口不少于2个。
B、泄水口应设置在排水通道,当吹填区附近无排水通道时,泄水口应设置在利于开挖排水渠的部位。
C、泄水口排出水流的泥浆浓度要求控制在挖泥船设计泥浆浓度的10%以内,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尾水进行监测,每个排泥场每个出水口每天检测不少于5次,监理每个排泥场每天取不少于1次。
D、抬高退水高程控制:当退水浓度接近设计排放要求时,及时加高退水口,加大堆泥场内富裕沉淀水深,以控制尾水排放浓度。
E减慢吹泥速度控制:当退水浓度接近设计排放要求时,应适当减慢吹泥速度,减少时段内堆泥场的进泥量,使泥浆有一个较长的沉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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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控制尾水排放浓度。
F、泄水口底部应用块石、土袋和软体排进行护底,防止冲刷。
【分析5】吹填施工控制,主要是控制吹填的平整度、高度是否满足复
耕要求。 【对策】:
A、吹填施工应防止细颗粒土聚集成泥囊和水塘,吹泥区的泥面应高出水面2~3m以上,以利排水。在超软地基上分层吹填时,第一层吹填高度应高出水面1m,其后按1m高度逐层加同。吹填细颗粒土时,应设置两个以上的排泥区,轮流吹填。
B、吹填施工应根据造地和加固堤防等要求吹填。吹填表面平整度应满足细颗粒土为0.5~1.2m,粗颗粒土为0.8~1.6m。吹填平整度达不到要求时,要求采用陆上土方机械加以平整,吹填区的平均高程误差在+0.15~+0.2m范围内。
5.9.4 投资方面重点与难点分析对策
【分析1】本工程是单一的河道清淤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是河道疏浚土方的计量问题。 【对策】
1)开工前,参建各方必须对河道断面进行联合测量,并签字确认;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作为计量依据之一;
2)各分段河道疏浚好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对已疏浚的河道断面进行抽检,监理复核断面合格后,由为主委托第三方检测;
3)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及时进行验收。
【分析2】变更处理。如何理解文件合同文件,哪些是合理变更、哪些变更不合理、新增单价的审核等说明变更处理即是资金控制的重点也是资金控制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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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的可能性极大,要求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处理。对于此部分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与设计单位,招标人进行研究、商量,严格控制因工程设计变更而造成工程造价的大幅增加,力求减少变更费用,对变更项目工程量和单价进行严格审核。
对于因施工方方法不当造成的变更一律不予增加相关费用。
【分析3】物价波动处理。近几年物价波动较大,如何处理因物价波动而给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较大的棘手问题之一。 【对策】
由于近几年物价波动较大,造成各种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工程投资造成影响。由于本工程工期较长,因此招标人可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各类主材(如钢筋、水泥、柴油等)调价原则、调价方法、具体操作程序等,以便施工参建各方执行时有据可依。
5.9.5 安全方面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
【分析1】施工设备安全防护安全控制。 【对策】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和检查,有权制止不合要求的施工操作。
(2)机械设备运行时,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岗上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夜间作业应充分照明。
(3)建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制度。
(4)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由专职人员操作,定机定人,并按规定做好维修保养。用电设备均应做好接地保护和装上触电保护装置,做好防雨、防潮、防雷工程。
(5)所有施工船舶按海事部门要求设置标识标牌、安全警示标志及信号灯等安全防护设备。
【分析2】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对策】
(1)所有施工船舶上按规定配设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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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设立现场治安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
(3)施工工程区设置一切必须的信号,包括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和指示信号。
(4)其余施工场地与设施的布置均按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布设及管理。 (5)在施工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以保证施工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航行安全和通畅。
(6)清淤施工中,主要采用合理分区分段开挖施工的方式,集中布设、管理主要清淤设备,确保按计划分区、分期进行,以降低施工干扰,确保泥驳航运顺畅。
(7)施工中,施工区两侧入口设置必要的醒目警示牌和航行指示标志,疏浚船舶按要求悬挂通航信号指示灯,船舷设置缓冲轮胎,船上配备必要的应急物件,船舶抛锚区设置红白相间的锚泊浮标,施工中设专人指导通航。
(8)本工程施工河道战线较长且涉及3处河道,施工区域内有多座跨河桥梁通过,为适应复杂工况,选择适应于本工程河道清淤的挖泥船、泥驳进场施工,以确保施工船舶可灵活在施工区河道内施工作业,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对河道驳岸、绿化、扶栏等市政设施破坏。
【分析3】沿线桥梁桥墩承台安全及沿线驳岸的安全
【对策】
(1)施工区沿线河道上下游各25m范围外设置施工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期过往船只的安全通行及桥梁安全。
(2)开工前对本工程的工程船舶船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在施工区作业时对沿线桥梁的安全保护工程。
(3)岸坡前平台土方主要采用反铲抓斗顺坡翻耙法施工,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操作工精确操作,根据实际开挖土质,一次翻耙成型,以避免开挖过程中造成对护岸结构质量影响和岸坡稳定、安全。
(4)施工前期进行河道两岸护岸结构物高程详查,如实际清淤时出现结构物底高程超过设计平台高程时,需停止施工并及时与监理、设计、业主单位联系,并进行现场处理,保证护岸结构物的安全稳定。
(5)清淤施工过程中对现状河道驳岸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并提交监理及设计单位,对于有变化的驳岸,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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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4】安全度汛、防台风。洪水、台风均会对在建工程造成巨大损失,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安全度汛、防台风是安全生产重点之一。 【对策】
1)督促施工方根据施工机械自身特点及现场条件,编制合理的防台计划、方案,确定施工设备防台避风地点;
2)督促施工方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终端检查路线的架设,防止用电设备进水而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
3)督促施工方加强台风的监测户预测,督促施工方设置台风安全警戒线,当台风到达警戒线之前做好防台的各项工作;
4)通知施工方谁是做好避风准备,一经确定气旋将影响本区域时,要求施工船舶、机械按规定进入避风状态;
5)在防台期间,施工船舶必须保证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保持与陆上通讯联络的畅通;
6)督促施工方对未完工程和临时性设施采取必要的防台、加固措施;
7)检查工地现场的临时生活设备施,对空旷地区、沿海地区的临时工棚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并妥善做好人员的安置转移工作。
5.9.6 环保方面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
【分析1】废油排放。是环保控制重点之一。 【对策】
机械冲洗主要污染物为石油和泥沙,在施工区设置隔油沉淀池,必要时投放絮凝剂加强沉淀效果,出水达一级排放标准后用用于道路抑尘或绿化,并定期除油和清理沉渣,废油可通过焚烧的方法处理。
【分析2】生活垃圾处理。施工中存在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问题。是环保控制的难点之一。 【对策】
1)管理人员要树立环保意识,要经常向施工人员灌输环保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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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而造成对环境污染,应该设置临时垃圾桶或垃圾箱,收集后交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防止垃圾,滋生各种有害物质,产生二次污染;
3)不得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河里。
【分析3】生活污水排放。施工中存在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的问题。是环保控制难点之一。 【对策】
为提高施工区,生活区卫生条件保障人群健康,保护周边水体水质,在施工生活区分别设厕所、化粪池,并对厕所定期清理消毒,食堂的厨房废水设简易的隔油池。化粪池出水可与生活盥洗、食堂污水等一起处理,处理可采用地理式有动力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出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可纳入施工区附件的排水渠,也可回用于道路抑尘或绿化,不得任意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河里。
5.9.7 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及手段
(1)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控制目标,监理机构将首先从组织措施上加以落实,使质量控制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有控制,处处有人管。
1)督促施工方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落实。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单元工程都将严格要求施工方实行“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等制度,监理机构人员将通过监督和抽查的方法来督促施工方质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2)监理机构对质量实行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三级把关制度。监理员在施工现场不断巡视和检查、旁站,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和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随时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在有关质量方面的报验单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同样随时对现场进行抽查,并督促施工方和监理机构人员加强质量控制,对各种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在专业监理师确认的基础上,仍要认真审查和签认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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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现场质量分析会议
现场施工质量状况的分析和统计将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质量分析会议上公布,质量分析会议可单独召开,也可与监理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目的就是对影响质量的原因和因素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进一步改进,使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处在施工方、监理机构的有效控制之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
(3)加强对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的控制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测量和检测仪器、设备,如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钢卷尺、天平、环刀、烘箱、塌落度简,试模、砼强度抗压试验设备等,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方在使用前进行基准状态的检查,监理机构人员进行核查。同时必须提交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和使用记录,确保这些仪器、设备是在有效的完好的状态下使用。
2)对从事计量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如试验员、电工、挖掘机、运输车辆、碾压机器操作人员等,要求施工方提交人员的培训证书或上岗证,并提交板岗位的工作简历。监理人员将了解、核查专业人员的基础素质和业务能力。 (4)从组织措施上加强监控力度
1)选派水上、测量、地质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程师若干名作为监理专业技术负责人,重点把好图纸审查关和施工技术关;
2)增加专职试验、检验人员,密切注重检验工作,重点放在各建筑基础处理、各建筑物基础验收、防渗土方填筑;各混凝土浇筑等关键部位上的质量检查和混凝土强度检测、基础隐蔽工程验收等;
3)增加旁站监理机构人员,做到施工现场全天候有人跟踪,做到全程24小时旁站,及时监督检查和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种种问题;
4)制定监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度,认真落实本大纲中所提出的各项监理制定和控制措施;
5)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经常与招标人沟通情况,使招标人及时掌握施工信息,并适时发出正确的指示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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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技术措施上加强监控力度
1)加强对设计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审查,尽量避免出错、漏、碰的产生,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从设计角度把握施工资源的合理配置;
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特别是对施工时间短、设计难度大的单元、分部工程,要根据设计内容和要求,督促施工方制定严谨、合理、可靠的方案,必须时邀请部分专家和设计人共同进行审查和论证;
3)尽可能采用已经成熟、有效的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高效能的施工进行,使工程施工既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也使工程质量更加得到保障;
4)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特别是加强质量的统计、分析和检查,利用微机进行辅助管理;
5)对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对质量控制点实行监理旁站和加强检查、测试。 (6)质量控制一般措施
(一)事前控制措施
为保证工程按合同顺利进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将按下列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控制:
1)组建现场监理机构
(1)根据监理投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及时组建工程监理部,向招标人提交监理机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资格按时到位,明确岗位职责,当人定岗;
(2)建立健全的现场监理部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全体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3)确保各种检测、测量仪器按时到位,并对所有检测、测量设备且有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标定认证;
(4)及时联系和确定监理平行抽试验室,报质检站认可;
(5)进行现场调查,对现场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2)协助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审查施工合同是否符合所颁布的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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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施工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持一致;
(3)施工承包合同双方责、权、利是否有详细规定; (4)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有对招标人潜在的索赔条款;
(5)开标后参与施工合同文件的澄清,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3)检查开工前应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条件完成情况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 (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施工用地的征用; (4)首次工程预付款的付款;
(5)施工合同中约定应由招标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和通讯等条件。
4)施工图纸的核查、签发和设计交底
收到施工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纸的核查和审批工作,确认后签字、盖章、施工图纸核查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原则; (2)施工图设计是否存在错漏之处; (3)施工图设计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 (4)施工图是否存在技术指标不明确。
监理机构应在与有关各方约定的时间内,主持或与招标人联合主持召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并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5)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所有监理人员参与或熟悉监理规划的编制,掌握监理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监理规划必须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突出监理工作的预控性,注意监理规划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专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相关监理人员参与,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工程监理规划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工程特点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专业特点,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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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施工的灵魂,它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进展十分顺利、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是否得到落实,因此在工程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首先审查的将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程序包括施工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初稿、监理初步审查、召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施工方修改、再次报送、再次审查、最后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等; 施工总布置图是否合理;
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带逻辑关系的分年、分季施工横道进度表、关键路线网格进度图、施工强度分析及其说明)是否合理;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是否合理;
分年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劳动力等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是否合理;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控制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范程是否得到保障;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7)审查主要分部(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部分(单元)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方将施工过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报监理机构。
本工程监理审核的主要施工方案(但不限于)有: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3)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施工测量方案;
(5)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 (6)安全度汛和防台方案; (7)各种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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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应包括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方案,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报监理机构。
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单元)工程不得施工。
8)检查施工方进入人员和设备
(1)检查施工方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级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招标人认定;
(2)检查施工方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生产能力和完好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进展的强度要求,特别是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中的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9)审查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施工方明确质量方针,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从思想上、技术上、制度上和组织上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时每刻都在受控状态下精心施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1)审查施工方的质保体系是否有效完整。检查施工方质量检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是否与其职责相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通知施工方更换;
(2)审查施工方质量检查程序、质量岗位责任制及质量奖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施工方加以补充或修订完整;
(3)检查施工方试验室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包括试验资质、试验设备(包括率定)、试验人员、试验制度等,如发现设备和人员资质不合格时,监理工程师将不予批准其承担试验任务;
(4)检查施工方材料管理人员和材料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并有利于文明施工;
(5)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制是否落实。
10)检查施工方基线、基点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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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施工方基点、基线的布设工作,并对基点基线的测量堵路进行复核检查;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提供的工程测量、观察结果计算书及图表并书面予以批复;
(3)监理工程师将单独使用自备的测量仪器检验施工方的测量、观测数据,确保基点、基线的正确无误;
(4)督促施工方定时进行基线、基点的复测和坝体沉降和变形观测。
11)对施工方材料、设备进场的检验和批准
1)在工程材料、设备未进入工地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材料、设备清单。对质量保证资料如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进行审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
2)总监理工程师亲自或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的产地和质量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3)材料设备进场应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验收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用于工程;
4)监理工程师按照规范要求的频率对材料,设备进行见证和平行抽检试验。
1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每月监理例会或半月例会、周例会,在第一次例会上将着重检查落实各方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以及工作联系方法和程序。
13)签发开工令
施工方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招标人和施工方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二)事中控制措施 1)巡视检查和旁站
有目的巡视检查现场,及时指出并责令纠正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问题。
旁站监理施工工程中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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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旁站监理的程序
在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后,就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同时旁站监理方案送招标人单位、施工方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方根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
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在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检查施工方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情况。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方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工程质量检验
首先要求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自检。通知施工方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对不合格的单元(工序)工程,通知施工方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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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隐蔽(或关键部位)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关键部位,应经隐蔽(或关键部位)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6)单位工程验收
要求施工方的在一个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报送监理机构。
审查施工方的报验资料,并在施工现场进行抽检、复查。 签认符合要求的单位工程,并确认其质量等级。 对不符合要求的单元工程,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按有关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经返还工或返修的单元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的单元工程签认,必须在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7)分部工程验收
要求施工方在分部工程完成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报送监理机构,由招标人或监理机构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成果为《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三)事后控制措施 1)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
对施工中质量缺陷,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单元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分部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施工方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并会同时招标人、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对施工方的质量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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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时,组织各项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 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完工验收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3)督促施工方及时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必要时邀请招标人和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4)招标人组织单元完工验收
施工方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达到完工验收条件时,提交《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至监理机构,申请完工验收。
总监组织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施工方加以完善。
招标人组织监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方、运行管理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
如验收结果需要做局部进行整改,整改后再重新报验,直至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要求。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后,由招标人、监理、设计、施工方、运行管理单位五方在单位工程验收签定书上签字,并认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7) 施工质量具体控制措施 (一)测量控制及放线
测量和放样是监理资料控制的重要方面,因此监理必须重视这方面工作,派出测量专业监理人员对测量设备、人员、基准点、原始地面线、放样轴线、高程等进行审查和复核,以确保高程位置、高程正确,土方工程量计算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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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点 测量设备 测量人员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要求施工方提供经法定计量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施工方测量人员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要求施工方提供测量人员的上岗证,现场检验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 督促施工方根据总平面布置图上及施工方现场交验的坐标,提出测量放样方案,坐标点 并依据基准坐标,逐次定出其他控制坐标。要求对基准坐标,引测坐标统一编号和图示标定,经监理机构复检批准后,建立坐标控制网格,以利今后测量和复查。 以招标人现场交验的高程控制点为基准,建立高程控制网。对施工方引测的加密高程水准点 水准,其测量误差符合测量规范的要求。建立机构在施工方完成控制网和引测点工作后,必须审查什么结果,并现场复验,经监理机构批准后,使用并督促施工方加以保护。 工程原始地面线是工程计量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原始地面线 织施工、监理和招标人,对原始地形地貌进行联合测量,在参建各方确认一致后,作为土方开挖或回填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放样线、点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放样线、点等进行复核,在确保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大坝、溢洪道、发电输水系统进口水、上坝公路等轴线、高程等。 (二)实验检测 1)实验检测 试验检测是检验施工质量最常规的手段,也是最具说服力的检测方法,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实验检测工作,派出兼职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方试验室进行审查,见证施工方取样;对外委检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并要求报质检站同意。同时,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同时也做好自身的记录平行检测工作,外委检测单位应与实验室不能是同一家,而且也应征得质监站同意。监理平行检查频次为施工方自检试验的10%-20%,具体执行《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实施办法》。 质量控制点 试验检测设备 试验检查人员 要求施工方按规范规定完善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试验环境要求。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要求施工方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施工方测量人员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要求施工方提供实验人员的上岗证,审核其试验检测人员的主要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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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环境 试验检测水平 试验检测资料管理及归档 委托检查单位 试验检测项目 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委托实验室必须均具有CMA章的水利资质试验单位,而且不得同为一家,并征得质监站同意。 河道横纵断面、排泥场土方压实度、尾水浓度。 督促施工方的实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进行试验检测。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督促施工方实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检测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可信的试验检测资料。 (三)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方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验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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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单位工程名称 湖州市中心城区浅塘港、锁苕桥港和横渚塘港河道清淤工程 施工围堰、河道清淤 单位工程量 施工方 自评 日期 自评意见: 自评质量等级: 终检人员 (签名) 抽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 (签名) 核定意见: 质量等级: 年 月 日 地质编录 □ 测量结果 □ 检测试验报告(岩芯试验、软基承载能力‘结构强度等) □ 影像资料 □ 其他( ) □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签名 分部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施工方自评意见 监理机构抽查意见 联合小组核定意见 保留意见 备查资料清单 项目法人 监理机构 联合小组成员 设计单位 施工方 运行管理 注:重要隐蔽单位工程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同时派地质工程师参加。备查资料清单中凡涉及到的项目应在“□”内“√”,如有其它资料应在括号内注明资料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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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投入的仪器、设备、交通用具表
设备名称 测量设备 全站仪 数字水准仪 测深仪 卷尺 测绳 办公设施及设备 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台式电脑 手提电脑 打字复印一体机 数码相机 通讯设备 电话机(传真机) 移动电话 交通设施 电瓶车 蒲公英 品牌 徕卡 组装 华硕 三星 SONY 型号 及规格 Tc402 DiNi12 D530双频 5m 100m P72 数 量 购置 现状 公司 公司 公司 备注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开工前 拥有 租赁 年份 1套 1台 1台 5把 2根 4套 2台 1台 1台 2架 1部 4部 3辆 2012 2012 2012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新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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