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
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余下全文>>
工资支付条例的员工工资 同级员工应享同级待遇同 工同酬并非工资数相同人保部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比如都是总监级别,单位的薪酬体系可以自己确定是在5000至8000元区间内,还是定在6000至9000元的区间内。”
最新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哪一年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
规定》(劳部发【1994】4号),1994年12月6日发布,没有修改过;只是劳动部于1995年5月12日发布《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作出过补充规定。 劳动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劳部发[19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特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
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余下全文>>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介绍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本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16条规定中“当月工资"是应发工资吗? 应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
虽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结合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当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当月的应发工资。
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 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 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 际拿到的工资,
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
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 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 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 际拿到的工资,
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
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 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 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 际拿到的工资,
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
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 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而不是以基本工资、 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 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 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
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所以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用等三十天,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需要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而要求辞职,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一) 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号,以下统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的“一个工资支
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周、一日。
(三) 用人单位在执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时,鉴于我省劳动合同制正处于推进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 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应尽快完善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3. 目前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在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时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按上述原则确定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应与计扣劳动者病假、事假、旷工等缺勤工资的标准口径一致。 (四)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用人单位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每超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计算,
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部分,按实际超时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点工资。 (五)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六)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
(七) 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八)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其确定工资待遇的原则应按照省、省军区川府发[1995]2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退伍士兵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同岗同酬”。
(九)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
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精神,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怎么理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每月的20%,可以连续扣除几个月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在还有效吗? 现行有效。
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个过程 劳动合同
签署流程
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个过程 买劳动合同不需要带材料,直接到劳动局指定的地点购买就可以了。劳动局备案需要的材料有: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份(注:劳动合同文本应用钢笔真写严禁涂改),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单位公章
(三)劳动者身份证明:(1)如劳动者是调入的,其中本市调入的,应提供该劳动鼎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外地市调的,须提供劳动部门批准调入通知书。(2)如劳动者是新分配到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就业通知书。(3)如劳动者是退伍军人,应提供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军人分配介绍信。(4)如劳动者是新招用人未就业且不属上述情况的,应提供招(聘)工表。
(5)劳动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者彩色照片1寸2张 注:|具体情况你也可以与你所在地的劳动局联系确定
想知道劳动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步骤 一、备案依据: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二、备案条件:
市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阿市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申报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四、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受理 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办。 六、收供标准: 不收费。
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在哪些方面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双方自愿的原则 望采纳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流程时间 。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
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
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饥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参考资料:免费非诉讼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42
给公司员工办理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流程?去哪办理?需带什么资料。 首先,1、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待合同签定后将合同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2、填写好劳动用工花名册,送到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 其次,将申报并核定的职工工资基数表送到社保部门后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参保的单位和员工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2、单位税务登记证;3、单位法人身份证;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5、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6、参保人员小一寸照浮一张。注意,以上证件均需同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 步骤都有哪些 1.先看看他们有没有社保卡号,如果没有,要先去申请,申请的时候,你要带上单位公章,还有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2.如果是外来务工的话,要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这个表要去社保中心带U盘考贝下来,上面有说明,怎么填写,不能自已随便填,是需要导盘的,如果填写错误,电脑不能识别。另外还要打印一份出来,盖上公章。 如果都是本地的话,那个我也不清楚了,嘿嘿。3.要带上员工的1寸照片,每人一张,如果步骤2可鸡完成的话,那么就可以办理就业证了,4办完就业证后,要填写“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备案了。5备案结束后,
就是填写“在职员工社会保险花名册”6然后是办理医保卡,要带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最好是先去社保局把表格拿回来,带U盘
劳动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法律网 劳动合同的订立没有什么特殊的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是怎样的 要么你提前一个月给老板提交辞职信,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一个月期限到了不管老板的意愿都得同意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要么你直接和老板谈谈自己问什么辞职,同意后,直接在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就好了。
辞职完成后,你一定要记得到你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局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一般来说你离职的时候,你们公司人事部会给你办理,要是他不给你办理,你就得要求自己办,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影响到你以后就业和以后就业后社会保险的缴纳。 就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要是还是不明白,可以加我Q:2250285826
劳动合同在身的辞职流程请教 你这种情况首先要将辞职报告第一时间交给主管和人事部的人.
第二提前走人,我想和公司好好协商下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单位是给你交社保的,千万不能自离,否则以后到新单位继续上社保会有麻烦. 如果你是私人老板,很小气难你,大不了你可以提出当月工资不要了.只要快放你走. 好好沟通,应该问题不大的. 恭喜你找到了更好的新工作了.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合理程序? 如果企业聘你,会给你一份劳动合同,包括你的岗位、工资、福利、试用期、工作期限、是否买社保等内容,你觉得合同可以接受,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你就可以签,如果你有不同看法,可以就合同与企业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劳动合同就可以签了。然后,所签合同在劳动局有关部门备案。
公司非全日制保洁员要签什么样的劳动协议 保洁人员用工协议
公司非全日制保洁员要签什么样的劳动协议? 广东胡律师: 这位阿姨属于退休反聘,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应当是劳务合同,一般执行劳动法所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保护以及最低工资标准。合同到期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是否需要海付补偿金,主要依据你们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的约定。
公司和保洁员该签合同还是签协议书? 公司的保洁员,其实就珐公司的员工,只是岗位不同和工作内容不同而已,所以保洁员如果不是由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自进入公司之日起,就已经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保洁员进入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的保洁员签了一年的用工协议被辞退了有说法吗 按聘用合同约定办理。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属于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未满,用工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何补偿按合同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私人请清洁工做家庭卫生,怎么写协议 随便写个个人劳务合同,实在不会写的话,可以到复印社,电脑搜一下就可以
清洁工要签什么协议吗? 关键看您是否退休骇如果退休,那么应该签一个劳务协议,没法签订劳动合同了。 可以签订一个《退休人员劳务合同》
公司想雇佣退休人员做清洁工,需要签订劳务合同。 1、千
万不要雇佣全日制的,最好是以钟点工形式雇佣,免得以后发生争议。
2、如果可能,最好是雇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上发生争议。
3、如果前2条基本能做到的话,只签定劳务合同,不要鸡定劳动合同。
4、参加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最高额度应该是在50万元(死亡)左右的(这个是工亡的标准,有点误差),受益人写单位。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领取到赔偿可以支付雇工的相应费用。
清洁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好还是劳务用工协议 清洁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好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
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相关内容: (一)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资的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关于聘请临时工(煮饭和清洁)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吗 一定要签一个,否则发生纠纷没有办法得到法律救济
没签劳动合同可不可以交社保 缴纳
社保不签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可不可以交社保 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码事,合同是你和公司协议,社保只要公司交钱,就可以上。 我觉得现在问题是,①公司是否真的交了社保?②如果是真的交了社保,辞职该怎么处理? 对于①问题:
第一:公司入职一般会有试用期,过了试用期才会正式缴纳,交社保需要上交照片。
第二:应该要求公司出示证明,或者给与社保卡,如果出示不了证明可以拒绝,要求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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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给付经济赔偿,你提供的这些物证和人证都是合法有效客观真实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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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近4个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关于社保问题,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能买社保吗 能,但不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给其缴纳社保 社保很广义哦!
一般来说,公司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的一种(工伤保险)这是必定要买的!要不试问该员工在工作时出了工伤谁负责!?就算员工自己愿意写什么字据也没弧,还是要买,因为这是国家强制性的!
养老保险可买可不买,因为养老是要扣个人钱的,在广东这边养老跟工伤的比例是1:2,也就是说有一人买养老只需一人买工伤就行了!
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急 一、 根据
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保 不可以。贰与广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因为广告公司在本地没有分公司,故而委托一家公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发生工伤自然由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负责申报,因为你是由这家公司负责缴纳的工伤
保险,自然由它申报工伤及申请你的工伤待遇。你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由你工作的公司委托其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你不能对委托公司有任何要求。
2015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要给缴纳社保,但是公司未交,怎么办 2015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要给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强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用人单位不缴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交社保了但没签劳动合同 对于你工作11个月,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仲裁,申请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加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前一日。”
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三倍加班费。
要仲裁,你就要有证据证明你与单位的关系,如工牌等。整理好证据。
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2、如果你因此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以上是你的权利,建议先和公司协商,能签合同、补缴社保就好。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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