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卫生局
食品安全整治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执行《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切实完成《佳木斯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的整治目标内容,结合我市目前餐饮服务环节的实际情况,力求解决我市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提升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我市广大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市卫生局将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任务部署下达至市区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各单位应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力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单位建立以一把手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抽调有经验、业务强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组成精干的执行队伍,详细明确职责分工,分级督促任务落实;
二、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方案中要求的整治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熟知详解;
三、各单位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内容要求和具体时限,完成下列工作:
1、开展全市各餐饮单位和食堂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依照职责分工在所辖范围内进行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开展餐饮服务许可专项整治,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完善各餐饮单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进行保健食品整顿。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6、依照整治方案要求,及时上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协作,将整治工作中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例、整治成果进行社会宣传,力求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拖延或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行政处理。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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