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 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加油站)
本表适用于加油站(不含加气部分)。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1 区域位置、总图布置与建筑 1.1 区域位置、总图布置 《汽车加油加气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4.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1.1.2 1.1.1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4.0.4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站内柴油设备 埋地油罐 站外建(构)筑物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通气管《汽车加油加气管口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重要公共建筑物 25 25 25 25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5 地点 12.5 10 10 4.0.5 加油机、 1.1.3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 6 6 6 6 二类保护物 物保护类三类保护物 别 6 6 6 6 6 6 6 6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12.5 11 9 9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室外变配电站 15 12.5 12.5 12.5 9 9 9 9 铁路 15 15 15 15 快速路、主干城市 路 道路 次干路、支路 3 3 3 3 3 3 3 3 0.75倍杆架空通信线 高,且不应小于5m 5 5 5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0.75倍杆(塔)高,架空电 于6.5m 力线0.5倍杆(塔)0.5倍杆(塔)路 有绝缘层 高,且不应小于5m 高,且不应小于5m 5 5 于6.5m 无绝缘层 且不应小且不应小0.75倍杆(塔)高,6.5 6.5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应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1.1.4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站的加油作业区。 《汽车加油加气1.1.5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014年修改版)第5.0.1 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其他类型加油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1.1.6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 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014年修改版)第外。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1.1.7 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5.0.3 《汽车加油加气1.1.8 站设计与施工规加油作业区内,不得有“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5.0.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5.0.5 《汽车加油加气加油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5.0.8 加油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 1.1.9 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 加油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1.2 建(构)筑物 《汽车加油加气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2.1 1.2.1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1.2.2 2)进站口无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进站口有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限高高度。 3)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m。 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位的地坪0.15m ~0.2m。 2)加油岛、加气岛两端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的罩棚立柱边缘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2.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1.2.3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2.3 《汽车加油加气 1.2.4 当压缩机间与值班室、仪表间相邻时,值班室、仪表间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与压缩机间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2.8 1.2.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时,该站房的建筑面积5 不宜超过300m2,且该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 1.2.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6 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合建,但站房与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 站房可设在站外民用建筑物内或与站外民用建筑物合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站房与民用建筑物之间不得有连接通道。 7 2)站房应单独开设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 3)民用建筑物不得有直接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 当加油站内的锅炉房、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1.2.之间的距离符合距离要求但小于或等于25m时,其朝向加油8 加气作业区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实体墙。 1.2.9 加油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 火花发生的措施。 2 工艺安全 2.1 加油机 《汽车加油加气2.1.1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014年修改版)第6.2.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1.加油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汽油加油的流量不应大于2 50L/min。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2.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1.3 加油软管上宜设安全拉断阀。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2.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1.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道上应设4 剪切阀,当加油机被撞或起火时,剪切阀应能自动关闭。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2.4 《汽车加油加气2.1.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位应有各油品5 的文字标识,加油应有颜色标识。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014年修改版)第6.2.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1.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6 小于0.5m。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2.6 2.2 工艺管道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2.2.的高度不应小于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1 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2.2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9 2.2.3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2kPa~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2.2.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4 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卸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2.2.气管横管,应坡向埋地油罐。卸道的坡度不应小于2‰,5 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1%。 2.2.6 1%。 2.2.7 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0.2m。 管道周围应回填不小于100mm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 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2.8 2.3 防渗措施 采取防止油品渗漏保护措施的加油站,其埋地油罐应采用下列之一的防渗方式: 2.3.1 ——单层油罐设置防渗罐池; ——采用双层油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6.5.2 防渗罐池的各隔池内应设检测立管,检测立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立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管材制作,直径宜为100mm,壁厚不应小于4mm。 2)检测立管的下端应置于防渗罐池的最低处,上部管口应高《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3.出罐区设计地面200mm(油罐设置在车道下的除外)范》。 2 GB50156-2012(23)检测立管与池内罐顶标高以下范围应为过滤管段。过滤管014年修改版)第段应能允许池内任何层面的渗漏液体(油或水)进入检测管,6.5.4 并应能阻止泥沙侵入。 4)检测立管周围应回填粒径为10mm~30mm的砾石。 5)检测口应有防止雨水、油污、杂物侵入的保护盖和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2.3.装有潜油泵的油罐人孔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可3 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5.5 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加油站,其埋地加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双层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双层非金属管道时,外层管应满足耐油、耐腐蚀、耐 2.3.4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老化和系统试验压力的要求。 2)采用双层钢质管道时,外层管的壁厚不应小于5mm。 3)双层管道系统的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应贯通。 4)双层管道系统的最低点应设检漏点。 5)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保证内层管和外层管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在检漏点处被发现。 6)管道系统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 3 设备设施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5.6 3.1 油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1.除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外,加油站的汽油1 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1.1 《汽车加油加气3.1.2 站设计与施工规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6.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1.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的内、外层壁厚,以及内钢外玻3 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外层壁厚,均不应小于4mm。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1.5 双层钢制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非金属防渗衬里的双层油罐,应设渗漏检测立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1)检测立管应采用钢管,直径宜为80mm,壁厚不宜小于4mm。 站设计与施工规3.1.4 2)检测立管应位于油罐顶部的纵向中心线上。 范》GB50156-2012(2 3)检测立管的底部管口应与油罐内、外壁间隙相连通,顶部014年修改版)第管口应装防尘盖。 4)检测立管应满足人工检测和在线监测的要求,并应保证油罐内、外壁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被发现。 《汽车加油加气3.1.5 站设计与施工规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6.1.8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6.1.9 油罐设在非车行道下面时,罐顶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3.1.6 设在车行道下面时,罐顶低于路面不宜小于0.9m。钢制油罐的周围应回填中性沙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外层为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料的油罐,其回填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1.当埋地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7 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3.1.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应采8 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 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3.1.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9 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觉察的地点。 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其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 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单层油罐的液位监测系统尚应具备渗漏检测功能,其渗漏检测分辨率不宜大于0.8 L/h。 3.2 自助加油站(区) 《汽车加油加气3.2.自助加油站(区)应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1 站车辆入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014年修改版)第6.6.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2.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2 以及安全警示。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6.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2.3 不宜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6.3 自助加油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释放静电装置。 2)应标示自助加油操作说明。 3.2.4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3)应具备音频提示系统,在提起加油后可提示油品品种、GB50156-2012(2标号并进行操作指导。 014年修改版)第4)加油应设置当跌落时即自动停止加油作业的功能 5)应设置紧急停机开关。 6.6.4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自助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视系统,该系统应能覆盖加油区、卸油区、人孔井、收银区、便利店等区域。视频设备不应因车辆遮挡而影响监视。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6.5 营业室内应设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营业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确认每台自助加油机的使用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2.6 2)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 3)发生紧急情况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4)可与顾客进行单独对话,指导其操作。 5)对整个加油场地进行广播。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3.2.7 经营汽油的自助加油站,应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6.7 4 电气系统 3.2.5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6.6 4.1 供配电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1.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1 电源。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1.2 加油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的计量装置。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1.3 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3 当引用外电源有困难时,加油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4.1.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4 1)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 2)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4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1.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5 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5 《汽车加油加气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6 《汽车加油加气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1.8 4.2 防雷、防静电 《汽车加油加气4.2.1 站设计与施工规钢制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4.1.6 4.1.7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11.2.1 加油站的电气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4.2.2 中接地电阻值要求最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 2)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汽车加油加气埋地钢制油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4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2.加油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4 做防雷接地。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5 4.2.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汽车加油加气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2 4.2.3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5 避雷带(网)保护。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宜利用屋面作为接闪器,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不应有易燃物品,热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 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 3)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2.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6 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7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2.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7 范》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6 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8 当外供电源为380V4.2.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8 时,可采用TN—C—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2.9 4.2.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9 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 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 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油罐车卸油用的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接头,应保 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熔连接件应保 证长期可靠的接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油品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不应 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 4.3 充电设施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3.1 户外安装的充电设备的基础应高于所在地坪200mm。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3.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3.户外安装的直流充电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的防护等2 级,应为IP54。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3.2 《汽车加油加气直流充电机、直流或交流充电桩与站内汽车通道(或充电车位)相邻一侧,应设置车挡或防撞(柱)栏,防撞(柱)栏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3.3 5 仪表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5.1 双层油罐、防渗罐池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液体传感器监测时,传感器的检测精度不应大于3.5mm。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 4.3.3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6.5.7 6 储运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6.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6.2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6.3 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3 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6.4 站设计与施工规1)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范》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统。 2)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80mm。 3)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汽车加油加气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的加油工6.5 艺。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和罐内底阀。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5 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6.6 小于50mm。 3)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的措施。 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5)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6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4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25mm的球阀及丝堵。 油罐的接合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合管应为金属材质。 2)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或潜油泵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3)进应伸至罐内距罐底50mm~100m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45°斜管口或T形管口。进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6.7 4)罐内潜油泵的入油口或通往自吸式加油机管道的罐内底阀,应高于罐底150mm~200mm。 5)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孔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200mm处,并应有检尺时使接合管内液位与罐内液位相一致的技术措施。 6)油罐人孔井内的管道及设备,应保证油罐人孔盖的可拆装性。 7)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过渡连接(包括潜油泵出)。 7 消防系统与应急设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6.3.7 7.1 消防设施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加油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7.1.1 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3)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不易被发现和黑暗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 7.2 报警系统 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0.1.1 7.1.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7.2.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1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4.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2.可燃气体检测器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2 下限的25%。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4.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2.3 报警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4.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2.4 报警系统应配有不间断电源。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4.6 7.3 紧急切断系统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3.加油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该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1 切断加油泵的电源。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功能。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5.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3.加油泵的电源,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2 闭。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5.2 紧急切断系统应至少在下列位置设置启动开关: 1)距加气站卸车点5m以内。 2)在加油加气现场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3)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3.3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5.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7.3.4 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1.5.4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8 公用工程 8.1 给排水系统 加油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应在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2)加油站或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汽车加油加气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的生活污水除站设计与施工规8.1.外)范》。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1 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m。 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4)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先行有关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 5)加油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8.2 采暖通风 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1)锅炉宜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 2)当采用燃煤锅炉时,宜选用具有除尘功能的自然通风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1.3 10.3.2 8.2.1
检查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情况 3)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或箱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8.2.2 间应按每小时换气12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通风设备应防爆并应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联锁。 2)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8.2.加油站室内外采暖管道宜直埋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3 沟应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隔断措施。 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1.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改版)第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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