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天然气输送管道
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方案
为加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天然气输送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提高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鄂尔多斯市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园区内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
一、监管范围
1.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
2.各厂区内埋地的所有天然气管网及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3.影响天然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所有施工行为。
二、安全联动监管单位
1.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安监局
2.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建设局
3.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管理局
4.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派出所
5.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各用气企业、鄂尔多斯市通源
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输站、公司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监局
1.对园区内天然气运营企业及在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附近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管;
2.办理在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附近施工单位的相关备案手续;
3.依法对未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在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建设局
1.要求所辖施工单位在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前到安监局进行备案;
2.协调处理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施工单位和燃气运营企业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派出所
依法对触犯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法律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四)、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管理局
1.负责基地内供气企业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查及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供气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办法,督促有关设施单位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章违
规行为。
3.参与供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
(五)各用气企业
1.组织内部及厂区施工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鄂尔多斯市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加强企业内部的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3.监督本企业施工单位去安监局备案,并跟踪检查。
(六)、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部门负责人再到一线人员层层签订责任制,明确细化各自职责;
2.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分管安全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每十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巡查、维修保养。依据天然气管道等级合理布置巡查人员和频率。高危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危险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敏感区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常规区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建立巡查奖惩制度,对按规定巡查、杜绝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巡查不到位、未达到巡查次数的人员要予以处罚;
4.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靠企业自身力量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基地管委会和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管理、、安监等部门协调解决;
5.建立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告知机制。在天然气管道沿线附近施工和存在穿越、占压的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要将天然气管道的走向位置和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维护等注意事项对其进行书面告知,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和施工单位将协议书面送基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要向管道附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派驻常驻安全监督人员,进行24小时现场监护;
7.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开展不同教育培训。强化一线巡线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培训档案,实时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8.依据本办法天然气管道危险等级划分标准,对不同的安全等级合理科学地布置警示标志。在高危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带,警示带宽不小于10米,长覆盖施工段;危险区20-50米设一个标识桩;敏感区50-80米设一个标识桩;常规区100-200米设一个标识桩,全线合理设置天然气管道安全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9.对天然气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天然气管道安全保
护的宣传教育;
10.制定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照相关法规在安监部门备案,并每季度组织演练;
11.负责天然气管道事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专(兼)职的救援队伍,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装备,在天然气管道事故发生时组织专家抢险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视救援情况协调调集其他专业的救援力量进行支援;
12.在企业总部建立大型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各输气站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堵漏、粘接、焊接、母材和备用管道等应急抢修救援装备器材,同时储备足够的备份应急救援物资;
13.高危区应在施工现场储备能够同时抢修两起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14.加大科技投入,沿管线安装GPS、远程摄像和主动防护报警系统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天然气管道,提高安全监控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天然气管道穿越占压单位和沿线建设、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准备本单位施工材料,到基地安监局进行施工备案;
2.依据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天然气管道走向的标识,合理布置、严密监控场区内危险设备和危险源;
3.如在场区管段区域施工时,须事先通知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并与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协商确定施工期间天然气
管道的安全保护方案;
4.高危区是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施工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和施工方案。建设、施工单位、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集中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天然气管道穿越占压单位和建设、施工企业应配合管道运营企业做好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依据管道运营公司管道走向的标识,合理布置、严密监控施工区域内危险设备和危险源。接受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的安全告知,并与其签订穿越占压、施工区域内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同时依据协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做好天然气管道的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送天然气管道运营企业,并保护现场。
五、天然气管道输送安全监督管理
1.落实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任到岗到人;
2.要建立和完善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抓好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3.基地、建设、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管理、安监等部门要按照《保》、《办法》和本方案履行好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强化协调和配合,确保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