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由男方购买,且仅登记对方父母名字的,该房屋属于其父母的财产。房屋加名的情况视为对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若房屋未登记子女或儿媳的名字,子女或儿媳无权取得该房产进行分割,仅可以就还贷部分请求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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