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时间长短根据程序定。民诉法规定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可延长6个月,再延需上级批准;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超时转普通程序。
法律分析
审理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时间长短,应根据审理程序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如需再延长,需报请上级批准,且没有时间。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得延长。若3个月内无法审结,需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