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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设立不能时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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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

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

4、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基本上所有的合伙人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的对外债务的情况都是由所有合伙人进行承担连带责任的,这个在合伙合同里面应该都是有相关规定,对于超过本人承担份额的,可以向其他人进行追查。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法妞问答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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