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木、竹面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木竹面层工程包括实木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化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等。1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本专业工程的特点:2 监理工作的流程: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阶段 → 验收阶段3 准备阶段:(同
4.1.3 )4 施工阶段
4.1 木材材质和铺设时的含水率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 的有关规定。
3.2 监控要点
(1) 木搁栅,毛地板和垫木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
(2) 木搁栅安装必须牢固、平直与墙之间宜留出30MM的逢隙,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⑶ 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结牢固无空鼓,板面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4) 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距离;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MM空隙。
(5) 地板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
4.3 同
4.1.4 .55 验收阶段
5.1 同
4.1.5 .
15.2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小锤轻击、查验记录
5.3 检查数量:同
4.1.5 .3
5.4 验收程序:同
4.1.5 .4
5.5 验收合格:同
4.1.5 .5
5.6 同
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