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21 完工付款证书
(监理[2015]付结01号)
合同名称:黎平县2014年高屯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 合同编号:黎综招管备案2014-05号 致:黎平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经审核承包人的完工付款申请(承包[2015]付审01 号),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共计(大写) 柒拾万零陆仟贰佰零壹元捌角捌分(小写 706201.88 元)。 请贵方在收到完工付款证书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审批,并将上述工程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附件:1、完工付款申请单。 监 理 机 构: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 黎平县水利工程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审批意见: 发包人:黎平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证书一式 4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 1 份、监理机构 1 份、承包人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