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物资名称 块煤 沫煤 合额大写 计量单位 吨 吨 数量 单价 330元/吨(含运杂费) 运杂费 含在单价内 含在单价内 合同金额 块煤单价330元/吨(含),数量根据实际用量计算。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低位发热量大于25.08,灰分小于12%,全水分小于14%,全硫指标小于0.8%,挥发分小于35%,礁渣特征小于4,灰熔点软化大于1150,块煤大于30cm,最终以锅炉试烧为质量标准。 三. 交货开始时间和数量:
2011年10月卖方开始给买方送货,数量以煤矿过磅单为准进行结算。 四. 交货地点:
五. 验收标准、方法、证明文件及提出异议期限: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量保证书。生产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六. 付款方式:拉第一车煤支付煤款70%;拉第二车煤时将前一车余款付清,
再支付第二车的70%,以此类推,拉最后一车煤时,将前一车和最后一车一并付完。
七. 供煤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八. 违约责任:
1. 卖方供煤的质量有问题时,买方则不予付款。
2. 送货期间,若买方三次电话通知,卖方未能将煤运到交货地点(无论何种原因),买方可终止合同,并不予付款。
3. 甲方即买方要煤时提前三日给卖方打电话告知,卖方必须于买方要货三日内送到。否则视同违约,30%余款不予支付。
买方: 卖方: 买方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