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本地办理本地车牌的手续:
1、购置车辆购置附加费。
2、缴纳车辆保险。
3、购置车辆养路费。
4、车辆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辆上户申请表》《机动车辆上户程序表》《机动车辆上户技术鉴定检测表》《机动车辆防盗窃验证表》。
5、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私人的为身份证及影印件)带车辆的原始、合格证书、进口车的完税单、车辆的落户单位证明、购置车辆购置附加费、缴纳车辆保险单,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外观检测,再到机动车辆反盗窃中心进行验证。
6、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技术检测、交纳手续费用、选号、装牌、照相、开代理证。
7、等行驶证到手后将其复印到附加费缴纳处领取附加费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