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单位没有和订立劳动合同,要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起支付给2倍工资。就是再支付2个月的工资,计算方法是三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总和,除以三个月,为每个月平均工资,再乘以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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