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一、法律规定十年老员工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呢
十年老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三、劳动合同怎么定终止条件
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将劳动条件终止的条件明确在劳动合同中。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