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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是事假还是病假法律问题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

怀孕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做产前检查的时间,既不是算作病假也不是算作事假,产检而是正常劳动的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其待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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