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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房产怎么处理?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房产的处理办法如下:

1、当事人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提起诉讼;

2、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一般情况下,为了防止协议离婚后,出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对于仅通过协议方式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未通过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登记,不构成法律上的所有权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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