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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使用权20年后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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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位使用权20年后归谁

1、对于合同中只写了20年的使用权的地下车位,20年后如果物业要求收回车位,再进行出租的,从法理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种车位恐怕20年后会有被物业收回的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无产权车位的租售问题,国内尚无定论,这种车位类似于小产权房,在无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签订的约定正常使用,如果发生变动则根据相关的进行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谁

1、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所有。因为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2、如果是建立在小区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下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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