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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申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包括禁止离开指定居住地等。但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原指定居住地,可以向机关申请变更或者解除指定居住地。申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取保候审人具有固定的工作、生活和社会关系;2、申请监视居住的地址符合居住的需要和条件;3、监视期间不影响被取保候审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指定的区域。

- 第八十三条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原指定居住地的,应当向机关申请变更或者解除指定居住地。

- 第八十四条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申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机关应当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但是不得侵犯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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