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处理与外遇对象的手机短信、电脑博客日记和QQ聊天记录时,应该委托专业的公证机构进行固定处理。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尽量自行固定并保存这些证据。手机短信的内容可以通过相机拍照与手机一起保存,而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通过截取全屏保存。
法律分析
对于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中短信内容、电脑博客日记以及QQ的聊天记录。建议应该委托专业的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的处理。而条件不允许的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并将其保存起来。则手机短信的内容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相机拍下来,而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通过截取全屏保存起来。
拓展延伸
如何有效获取出轨行为的证据
要有效获取出轨行为的证据,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保持警觉并观察配偶的行为变化,如频繁外出、手机使用变多等。其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安装监控摄像头、使用间谍软件监测通讯记录等。同时,积极搜集证据,如拍摄照片、录音、保存通讯记录等。此外,可以寻求专业帮助,如雇佣私家侦探或咨询律师,以获取更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重要的是要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或触犯法律。最后,根据所收集到的证据,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建议在离婚案件中,应该委托专业的公部证门对出轨证据进行固定处理,或者自己将其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通过截取全屏保存。在使用这些证据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侵犯对方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就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