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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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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有下列基本内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代理的具体事项;代理的权限;代理的期限;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日期等。

一、家属代签居间关系合同有效吗

家属代签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委托代理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注明代理人的权限和签名。没有授权的,如果经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否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二、代理人签合同需要负责吗

代理人签合同不需要负责,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代理人不需要负责,但代理人恶意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责任是什么

第一,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第二,代理人应当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第三,若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在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未否认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对民事活动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未被追认的,对其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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