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可以的。双方和平分手的,然后再一起居住的,是属同居关系,不受法令保护,但是法令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不合理同居一说。离婚是停止夫妻间权力,分手的法令后果:1、两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取消;2、同时两边的结婚自由的权力又得到还原;3、对于之前相互抚育责任和承继家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一、有孩子但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不受法律保护主要有两种情况:
1、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
2、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人流不孕能起诉男方吗
女性堕胎,这是一个比较沉重的、隐晦的但是无法避免的话题。恋爱期间,女方意外怀孕,之后堕胎导致女方不孕,最后男女双方并未结婚,分手时,女方能否起诉男方呢?起诉当然可以起诉,但是咨询者更关注的是诉讼请求能否得到的支持,即是否能打赢官司的问题。我们国家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不倡导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更不倡导未婚先孕,否则与国家的婚姻登记制度、计划生育都相悖而行。且鉴于双方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因人流导致女方不孕的也并不属于男方的直接过错,因此,对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甚至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会支持女方诉请。但是如果双方之前在一起同居的,可以参考《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2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三、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1、哪些行为家庭暴力
(1)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2)办案过程中法官就要对家暴进行判断,如果法官判断不了,也有引入专家证人这样的机制,可以请专家来判断是不是暴力。法官也会借助于其他的技术手段,例如请法医鉴定验伤。
2、同居暴力受保护
(1)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有着相似之处,都是隐蔽性高、公权力不容易察觉。同居之后分手的情侣、离异夫妻,这些关系都包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2)未婚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利,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