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诈骗不立案怎么办
控告人收到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作出决定。对上一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投诉
控告人对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投诉。
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机关应当在收到的通知后,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
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
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认为应当立案的,有权力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收到通知后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
二、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吗?
恋爱诈骗不立案是可以的。以恋恋爱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的,机关并不是不立案,而是没有足额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诈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关就会立案。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恋爱诈骗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