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应当向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一、遭遇家庭暴力应当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遭遇家庭暴力的可以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记入笔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遇到家暴该怎么处理
关于遇到家暴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立马报警,由民警介入处理,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和制止。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如果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受害人也可以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家暴严重到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去起诉家暴者,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要求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或者人民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