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上,具有房屋产权的房子称为住宅。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子称为非住宅。宅基地因为没有产权故法律上称为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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