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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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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可以适用吗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适用。这里的“可以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附加刑能否适用

刑法有明确规定,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不能适用的附加刑

刑法有明确规定,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

拘役是主刑而不是附加刑。主刑还包括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是主刑中相对较轻的一种刑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是可以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罚金是主刑还是附加刑

罚金是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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