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报请上级批准,可以跨省抓人。如果要跨省抓捕,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拘留证由分管副审批,逮捕证由当地审批。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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