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从轻减轻情节包括:未成年人或已满75岁的犯罪分子、聋哑或盲人、自首、立功、盗窃未遂、共同盗窃中的从犯、积极退赃退赔;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为1000元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以30万元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起,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从轻减轻情节有哪些
1、盗窃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包括:
(1)盗窃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2)盗窃罪犯罪分子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3)盗窃罪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表现;
(4)盗窃未遂;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6)盗窃罪犯罪分子,有积极退赃、退赔的表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
二、盗窃罪量刑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因此,对于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盗窃罪量刑减轻的法定条件和适用范围
盗窃罪量刑减轻的法定条件和适用范围是指在判决盗窃罪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减轻刑罚的措施。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初犯、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减轻刑罚的适用范围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盗窃金额、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因素。在判决过程中,会综合考虑这些条件和范围,依法决定是否减轻刑罚。减轻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悔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社会的宽容。
结语
盗窃罪的从轻减轻情节包括:未成年人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分子、聋哑或盲人犯罪分子、自首或立功表现、盗窃未遂、共同盗窃中的从犯、积极退赃退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在判决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初犯、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等法定条件和盗窃金额、犯罪手段、社会影响等适用范围,以决定是否减轻刑罚。减轻刑罚的目的是促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悔过自新,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和社会的宽容。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