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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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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在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分手时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财产纠纷诉讼,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的,分手时由双方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割房产。

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分手时则属于出资方的个人房产,无需分割。

一、婚后财产分割的例外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二、按揭的房产离婚时怎么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由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房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产权登记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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