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未办理现场结算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60天内提供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报销。
法律分析
1.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下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异地就医人员须持有效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2.未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现场结算:因特殊原因导致异地就医人员未能在医疗机构现场直接结算的,在已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付,应在出院后6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市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报销: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2)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
(5)入院记录复印件(如急诊或外伤入院需提供);
(6)《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或《市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外地(工作)人员申报表》复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异地就医登记);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拓展延伸
外地就医报销流程解析及注意事项
外地就医报销是指在外地住院治疗后,通过相关程序向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医疗费用的过程。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患者在就医地住院期间需妥善保留所有医疗相关文件,包括住院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治疗结束后,患者回到居住地,向所在地社保局提交报销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文件。社保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一般情况下,报销金额将直接转入患者的个人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可能有所差异,患者在办理报销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并遵守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顺利报销。
结语
在异地就医期间,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患者应持有效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登记,并遵守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医疗机构办理现场结算,个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患者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报销手续,包括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等。不同地区的报销可能有所不同,请患者提前了解当地规定,确保顺利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