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应交项目并取得专用的一般纳税人;
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产品计算方法:
(1)受托方收到加工费,按规定计提。
(2)受托方是一般纳税人,对方要开具专用,作为受托方抵扣进项税的凭证。
(3)委托加工的产品出售后,与自产产品或外购产品一样计算、缴纳。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如果只针对,因为是价外税,委托方,无论是收回货物,后直接销售,还是是回收后,继续加工,再出售。
受托方的(加工费+辅料)计算进项。再出售货物计算销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