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解释机构是组织部。
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十条 党的委员会、政治局、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政治局、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