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是监狱内执行刑罚的一种变通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不适合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罪犯。但保外就医的适用有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期满后应予以收监执行。实行保外就医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人民在审理阶段发现罪犯不适宜继续关押,并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的,可以直接判决对于罪犯保外就医;二是监狱管理机关在接收罪
法律分析
保外就医是监狱内执行刑罚的一种变通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适合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因此会采取保外就医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
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但是对于保外就医以后有可能继续进行犯罪危害社会的,或者会自杀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的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条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人民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实行保外就医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
一是人民在审理阶段发现罪犯不适宜继续关押,并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的,可以直接判决对于罪犯保外就医。
二是监狱管理机关在接收罪犯入监时,发现罪犯具有法定的条件应当保外就医的,可以报请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人民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保外就医以后,都要将保外就医的判决或者决定同时送交人民备案,以便于人民对于保外就医的情况实行监督。
罪犯如果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允许。其本人或家属认为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主动提出申请。申请书要写明理由,以便有关部门考虑是否批准。
拓展延伸
保外就医是指在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期间,因其身体或者精神状况等原因,需要离开监狱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但是其仍然在监狱内接受监管和改造的情况。对于保外就医的流程和规定,我们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罪犯因身体或者精神状况需要保外就医的,由监狱长批准,开具保外就医证明书。罪犯需要提交有关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由监狱长审核后开具保外就医证明书。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需要遵守监狱的规定,并接受监狱的监管和治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需要经过监狱长批准,并开具保外就医收容证明书,否则其行为将违反监狱的规定,监狱长应当及时纠正。
保外就医的流程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罪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狱的监管和治疗。
结语
保外就医是监狱内执行刑罚的一种变通方式,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手续规定和审批程序。在实践中,人民和监狱管理机关都有权决定是否适用保外就医,但一旦决定批准,就应将保外就医的判决或决定同时送交人民备案,以便于人民进行监督。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医并不等同于,罪犯仍需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刑罚执行。
法律依据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 医师应当使用经依法批准或者备案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采用合法、合规、科学的诊疗方法。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