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协议书
项目名称:兴宁区民生街道望仙坡社区服务用房项目
甲方:南宁市人民公园
乙方:广西快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乙方施工用电需要向甲方借用电源,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100A的电源接驳点。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自行铺放电缆及配电箱,且在一级配电箱内安装电表用以计量用电。
一、用电计价(施工用电)电表计费=使用电表计量的用电量×1.3元/度。(原电表数 度)
二、乙方用电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3、因乙方故障超容量用电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
三、施工用电时间为3个月(2015年8月18日~2015年11月20日),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押金带电费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并清帐后止。最终费用按实际产
生电量收取,交付押金多退少补。
甲方代表(章): 乙方代表(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