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湖北仙桃南国明珠一期1组团 编号:CS1228 -C13-001 致:湖北坚实岩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南国明珠工程项目部 事由:关于粉喷桩施工事宜 内容: 1、你部承建的南国明珠一期1组团,3月2号经试桩,3月3号已正式进行施工,现场只有一台桩机,进度不能满足要求 ,你部应按照施工计划尽快增加设备、人员,确保施工计划的完成,3月15必须保证1#、2#土方开挖.如未按计划完成,我方将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5000元。 2、上报的资料不完善,尽快完善相关专项方案的编制与报审工作,后续的检验批,材料进场等相关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 3、你部施工过程中未完全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如喷灰方法,复搅次数,钻机提升速度等,如不能保证施工质量,我方将不予验收。 4、必须按合同要求配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如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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