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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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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分局: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会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 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8号)等文件精神,经贵局准许,XX银行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与其他9名自然人发起人拟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设立村镇银行。在自治区银监局、呼和浩特银监局的指导帮助下,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经过一个阶段的筹建工作,已完成筹建准备,现提出筹建申请。

拟设立的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 注册名称: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X村镇银行”)

二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三 机构性质:股份制

四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五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六 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货款;

办理国内结算;

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 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

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XX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主发起人,会同自然人张文耀、万文亮、张如会、白瑞刚、吴一春、陈林源、徐锐出资组建。各发起人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

表:

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

序号 发起人 出资额

单位:万元 出资比例

1 XX银行 400 20%

2 张文耀 200 10%

3 万文亮 200 10%

4 张如会 200 10%

5 吴一春 200 10%

6 徐锐 200 10%

7 陈林源 200 10%

8 李新岗 200 10%

9 王立忠 200 10%

合计 2000 100%

各发起人符合银监会有关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条件

一 主要发起人XX银行符合发下条件:

⑴ 资本充足率不低8%,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⑵ 财务状况良好,2007---2008年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⑶ 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⑷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二 张文耀、万文亮、张如会、吴一春、徐锐、陈林源、李新岗、王立忠8名自然人符合以下条件:

⑴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⑶ 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未以借贷资金入股,未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 筹建工作准备情况

为发挥XX银行金融机构主发起的协调优势,国家XX银行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银行金融合作处。

在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发起人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有序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对各发起人入股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并于2009年12月 日在XX会议室召开了发起会,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二 选举成立了“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并由发起会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具体筹建职责。筹建工作小组构成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 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分。根据银监发[2007]8号文件规定,筹建工作小组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经济、金融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设立XX村镇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组建XX村镇银行的必要性、可行性、市场前景以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客观分析。

四 经发起会表决通过。制订了《XX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方案》,方案对XX村镇银

行的股本金、股权结构、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明确。

五 筹建工作小组共同向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取得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XX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认为,相关筹建工作准备工作已完成,有关事实符合法要求,有关程序合乎法律规定,有关材料收集整理齐全,具备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特此申请予以批复。

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二00九年十二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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