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摄像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婚礼拍摄服务,全程(一天) .服务时间20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义务: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时支付所有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婚礼,提供摄影____名和摄像____名
(2)负责全部后期制作,内容包括:摄像:精剪版5分钟和全过程
摄影:精处理30张照片
(3)交付甲方成品包括:摄像DVD光碟版两份和照片一份
(4)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三、交付时间:
自拍摄完成之日起到交付成品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四服务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____元。
服务报酬支付期限: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支付________作为定金,余款_______于拍摄当日付清。甲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双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补充内容:
五、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摄像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上海颖天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摄像师于 年 月 日 点至 点,在上海 ,拍摄甲方 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第二条 服务设备及标准
(一)摄影要求:
使用 相机,1、 (是\否)拍摄后拷贝照片给甲方电脑,2、 (是\否)制作光盘交付。
(二)摄像要求:
使用 摄像机,1、 (是\否)拍摄后交付母带给甲方,2、 (是\否)后期制作交付。 1、成品DVD光盘交付时间为拍摄完成后 日内。
2、制作达到:图像清晰、色彩还原好、画质优良。
第三条 服务报酬及时间
(一)乙方提供摄影服务基本费为 元,服务时间为 小时,超时 元/小时。
(二)后期制作费为 元。
(三)乙方提供摄像服务基本费为 元,服务时间为 小时,超时 元/小时,
增拍 元/盒,编辑 元/盒,DV带 元/盒。如用DVcam母带拍摄,DVcam母带分钟 为 元/盒,DVcam母带输出光盘 元/小时。
(四)后期编辑制作费为 元。
第四条 报酬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报酬 元,(大写) 元。
(一)结算方式: 现金
(二)付款时间:
甲方支付定金 元,拍摄当天支付 元,余款 元于成品交付时支付。
第五条
(一)如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或缺席,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得有危险、违法、违规(违反拍摄地相关禁拍规定,如:展览会、商铺、会馆、机关、寺庙等等,如出现事故,责任损失由客户负责)等非正常拍摄,拍摄难度较大的要改拍,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上海颖天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摄像师,在 年 月 日 点至 点,上海 ,拍摄甲方 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第二条 服务设备及标准
(一)摄影要求:
使用 相机拍摄,制作光盘或拷贝数据交付。
(二)摄像要求:
使用 摄像机拍摄,拍摄完成后交付 给甲方。
1、成品DVD光盘交付时间为拍摄完成后 日内。
2、制作达到:图像清晰、色彩还原好、画质优良。
第三条 报酬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报酬(大写) 元。
(一)结算方式: 现金。
(二)付款时间:
拍摄当天支付。
第四条
(一)如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或缺席,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得有危险、违法、违规(违反拍摄地相关禁拍规定,如:展览会、商铺、会馆、机关、寺庙等等,如出现事故,责任损失由客户负责)等非正常拍摄,拍摄难度较大的要改拍,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023年摄像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接受服务者(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提供服务者(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师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活动时,以□数码摄影 □胶片摄影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服务。
(□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摄影师姓名:;联系电话: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幅;
图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应不小于
(3)图像输出方式: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品牌,□135□120胶卷,数量为卷;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之前,由乙方邮寄给甲方。邮寄地址:。
第五条服务期限
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拍摄起始地点。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小写)元。
若甲方要求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即元;
第二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三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共计人民币元整。
第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倍,即人民币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影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七)乙方胶片摄影(以36张/卷为基数)中,允许废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过度致使影像质量不良、空镜头)率为%,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张数的五倍赔偿胶片(不满一卷按一卷计),并承担冲印费。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图像时,造成图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元;如图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2023年摄像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20xx年7月6日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青州市青都大酒店(水晶殿)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 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 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 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 场地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0%,实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
3、婚礼前一天,20xx年7月5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婚礼仪式结束当天付清。
5、合同签订后,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策划服务
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应于拍摄前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8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