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读书心得范文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是让我们互相关爱,可我却从《安妮日记》中读出了痛苦,但又发现了痛苦中的一丝微笑。虽然那微笑多么渺小,但却给犹太人带来希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侵略了荷兰,对犹太人实行了“种族”清洗。当安妮的姐姐玛格特收到了通知单,大家为了安全,躲到了公司的小屋里。在屋子里,同为犹太人的达思一家也躲了进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秘密的小屋里,大家都无时无刻的担心着,可是安妮却总是用微笑面以战争,面对痛苦,面对全世界。虽然她也是个犹太人,但她也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读书。她在日记中说到: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没躲进来,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还想自由、幸福的活下去!看啊,安妮是多么替人着想啊,但又多么渴望活下去,不过,作为犹太人,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此,我深深地感到了希特勒犯下的罪恶和犹太人的无辜。安妮躲在秘密小屋时,她也会害怕,但她却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和平的,只是她等不到这一天来到了……
所以说,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可是当今世界上,能像安妮一样乐观的人又会有几个呢?可是我就比较乐观,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
新学期新气象,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名叫来孔宁。我早就跟她打过交道了,发现此人“知识渊博”、“才华横溢”,算得上“女强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们几个好学生被“冷落”了,大家都有点不服气。可是我转念一想:既然多了一个对手,就又可以学“知识”了。所以我相信,也许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但我们却可以把优点放大,把缺点抛弃,成为学习上的对手,充当别人的吸尘器,把好处“吸”过来
总之,《安妮日记》里的安妮是个永不放弃的女孩,她坚定的微笑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含义,就是:痛苦像雪球,你越想远离它,它就越滚越大,把你压迫。只有阳光能融化它,这道阳光就是——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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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残酷而又冷血的狼,这是一个和母爱和梦想有关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陪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黑仔被金雕无情的吞噬;蓝魂儿被兽夹夹住紫岚被迫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双毛在与狼王对战既将胜利之时,一位狼王吼叫诱发了他的自卑感,从而失去了生命。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正当媚媚的狼崽金雕盯上时,它挺身而出与金雕同归与乱石滩。
书中狼的生存法则仍然让我记忆犹新。紫岚,在必要时,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和猎狗的折磨和屈辱,为了维护狼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亲身孩子的喉管,甚至还眼睁睁地看着双毛在狼王争夺中撕杀受伤,最后死去,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成了狼群的腑中之食,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一样十分的孝顺的回报父母,是将父母当佣人对待,甚至可以杀掉它们。因为对狼的生存法则来说,只要勇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狼群中顶天立地的狼王!
虽然对我们人而言,狼的生存法则实在太残忍了一点。但是再残酷而又冷血的狼也有感情,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了狼王,宁可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寻找下一个伴侣。只到最后,紫岚为了它的子孙平安无事与大金雕同归于尽,永远的留在了乱石滩。表现出了只有母亲才拥有的一面无私,这一点和人类十分相似。
读了《狼王梦》我受益非浅,让我了解到了狼并非是残酷而又冷血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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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人类是多么重要!
在浩翰的书海中,我们一次次地吸取着书的精华,一次次地参加书的圣会,这让我们更加飞快成长。
在这一年中,我们学校开展的书会,越来越多,这让我们能更加在书的沐浴中成长。
像在今年,我们每个班每个星期都会开展一次:读好书,记笔记的活动,每个人都有一本小本子来记载自己从树林中挖掘地任何宝贝。我的小本子上,虽然有些笔记还没摘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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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要推荐旅行随身书,这本书绝对是迄今为止我旅行途中带过的书里读的了。作者森下典子在二十五年的茶道学习中逐渐领悟到了人生感受,并逐一记录下来。
一开始会感觉文字浅显,却引人想要知道下一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所以飞机还没落地我已经看完了整本书。然后被包里漏水的水杯霍霍成上图那样。
和作者一样困惑于当下,不知道出路何在的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一定会深有同感。有的事情,一味去想是没有用的,闷头去干也是没有用的。只有用心去做才能有所作为。苦于无意义的人生纠结,困于方寸之间闹心,但是在放弃之前用心做好。
春花秋月,飞雨落雪……自然赋予我们的美好,用心体会。或许在平常的某一天,我们也会突然顿悟,头脑为之一清。
所以无论如何,不要一味沉浸于自身的想法力,努力做事,用心感悟,顺其自然,活在当下。以上是在路上的感想,回程后我开始鼓励周围的人去亲近自然,体会这“限量”的春光灿烂,获得内心的舒适。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复活”,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罗斯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