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文件 RZ-14-0045 关于工伤事故发生处理的通知各部门、各门店:近期由于出现工伤事故较多,为减少公司工伤事件发生及公司费用支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提出以下要求:1、各门店/部门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至人资部,将受伤者信息、受伤过程上报,即为申报工伤。凡发生工伤第一时间未上报至人资部,后期处理后再告知的,公司不予处理,自行负责。2、根据人社局下发文件要求:发生工伤48小时内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伤申报材料交至人社局。即伤者送往医院后,由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于24小时内上交至人资部。治疗结束后,将,费用清单交至人资部。治疗期间个人垫付的款项,治疗结束并申报完毕后,公司会发放给个人。3.严禁在不能开具正常小诊所就医,收据无效,没有费用由个人承担。4.鉴于6月23日,开三轮车接店内员工与他人发生碰撞事件,现严禁店内保安开三轮车接送店内员工,违者罚款100元/次。若门店私自违反规定出现事故,费用由个人承担。
特此通知!
此通知公示时间不得低于一星期。
抄送:总经办、公司各部门、各门店
X公司人资部
201x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