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倾向理论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内在倾向。1939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提出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频发倾向者的性格特征:感情冲动,容易兴奋;脾气暴躁;厌倦工作、没有耐心;慌慌张张、不沉着;动作生硬而工作效率低;喜怒无常、感情多变;理解能力低,判断和思考能力差;极度喜悦和悲伤;缺乏自制力;处理问题轻率、冒失;运动神经迟钝,动作不灵活。
2、企业中减少工业事故方式:人员选择就成了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验,从众多的求职人员中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就业,而把企业中的所谓事故频发倾向者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