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洁制度。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上属于直接的故意。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法律依据
第二百九十六条各级人民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申诉,应当进行登记并认真审查处理。
第二百九十七条人民经审查,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申诉,按来信、来访处理。
第二百九十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审查处理,上级人民可以交该人民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查处理。
第二百九十九条原审人民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
第三百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审查。第一审人民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审定。
第三百零一条对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审查。原审人民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审定。
第三百零二条人民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申诉,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第三百零三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可以不再受理。
在很多时候刑事案件是需要条件才能进行的,不能什么事都上诉,申诉,在很多时候申诉也需要相关的法律依据才能井进行,以上就是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系那个管行贿罪和贪污醉的构成要件以及申诉的法律依据以及要素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