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由驾驶员和转让人连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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