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赠与,夫妻共有;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离婚分割可协商或判决;婚前两人出资,未结婚房产按出资比例划分,结婚则共同所有,分割一般均分。
法律分析
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因此,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未约定按份共有,则可认定为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分配。如果不能协商,则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婚,则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在分手的情况下,也应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已结婚,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则一般均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