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二十五点三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五十九元。
【法律依据】: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一块一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二百一十元人民币。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Copyright © 2019- gamedaod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