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1、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2、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3、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二、养老保险如何转移1、发凭证当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该参保缴费凭证最关键的信息有三项: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2、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3、办手续就是流动人员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4、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胡*义昨日在中国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由发凭证、打电话、办手续和转移资金等四个关键环节构成。三、养老保险转移影响个人待遇吗劳动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还需要转两部分资金:一是个人账户的累积储存额,这个钱永远属于参保人,不会有任何损失;第二部分是转移单位缴费,对个人来讲,这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单位缴费的跨地区转移是为了平衡地区之间的资金关系,是一个宏观层面的平衡。由于大量的农民工是从中西部地区到沿海地区打工,沿海地区因为只转12%的单位缴费给中西部地区,那么将来中西部地区养老金负担就会比较沉重。为此,每年核拨大量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养老保险以补助。以上就是对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具体介绍,可以说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是比较麻烦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不再接受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而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比较多,因此建议事先搞清楚然后再进行办理,这样相对来讲会比较顺利一些。当然,即使进行了养老保险转移的,也是不会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当我们遇到工作与生活的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以确保自身相应福利得到保障,不会在就医等基本问题上遇到障碍。
第3种观点: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缴纳需要的手续:1、如果是户籍地办理的社保,单位转由个人缴纳,只需要带原社保卡、失业证、银行存折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即可;2、如果不是户籍地办理的社保,不能在现参保地申请个人自缴费,只能通过再就业由单位办理续缴手续。养老保险转移流程:1,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3,国家,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居民养老保险。但是必须满足其互转的条件,凡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按职工养老保险法规办理退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可以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法规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方案计发相应待遇。由参保人向退休地社保机构提出衔接申请,比如缴纳了15年职工养老保险,后来辞职回到老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在上海已缴满10年以上,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这时候可以向上海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老家的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居民社保转为职工社保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可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开具联系函;2、当事人可以填写表格;3、当事人可以用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4、单位持加盖业务审核章的,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手续;5、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居民社保卡的,也无需注销,可直接转为职工社保卡使用:(1)居民携带身份证和居民社保卡到市人社局登记备案;(2)然后到银行职工社保卡四个定点网点办理对接激活手续。一个月后,居民社保卡就可转为职工社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3种观点: 流程如下:1、企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现企保关系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后,凭《某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本机构)》(以下简称《变动表》),申请办理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手续。2、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企保转入登记:转接人携本人身份证,签章的《变动表》,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农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后,保留《变动表》,打印《某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企转居登记表》),由转接人在《企转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凭农保经办机构签章的《企转居登记表办理企保关系终止手续,打印《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外机构)》〔以下简称《转移表(外机构)》〕,一联由转接人返还转入地区(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老五县的,返还至老五县;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江南八区的,返还至市)农保经办机构,一联转接人留存。4、农保经办机构企保转入审核:农保经办机构凭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签章的《转移表(外机构)》,作企保转入审核,保留《转移表(外机构》)。5、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办理企保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将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转移至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6、区县农保经办机构转接个人账户:企保个人账户基金划转至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市、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企保向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接。法律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1种观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法律依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 养老保险基金由以下来源构成: (一)单位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收益; (三)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四)地方财政拨款; (五)社会捐赠; (六)其他收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按本人上月工资百分之八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本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本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和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投资者的缴费工资由本人在上年度本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三百之间选择申报,缴费比例按当年本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确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被保险人缴费工资百分之十一的数额建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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