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 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