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请律师要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正确认识请律师的好处。请律师并不意味着打赢官司,诉讼的胜败是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是否完备、法官的视角、律师的水平、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制环境等因素作用的结果,律师参与诉讼只是影响审理结果的一个因素,但这个因素作用极其重要。有的当事人认为反正自己输定了,请不请律师都无所谓。其实不然,即使败诉,也存在败诉程度、赔偿金额的差异,在预计败诉的形势下,律师仍可以采取挽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律师还有可能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反败为胜。其次,不一定要请名律师。名律师素质有保证,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但名气大、收费高,另外可能因为业务多时间少,疏于对案情的仔细研究;业有专攻,有些律师不一定有名气,但精于某类业务,办案质量同样有保证。第三,不要对律师说假话。律师的职责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析利弊,从而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而有些人误认为有些事只能自己知道,或为了取得律师的信任,往往只告诉律师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不利的事实则隐瞒不说,甚至还有人隐匿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编造谎话欺骗律师。其实这样做的结果,非但对自己不利,反而可能造成败诉。这是因为律师不能从当事人那里客观地了解案情,无法正确分析案情,无法知道对方的论点和论据,从而不可能在法庭上提出有力的辩论意见。
第3种观点: 1、要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慎重作出选择。 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承办律师应主动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应一次性全部告知委托人关于本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承办律师的身份信息、肖像信息,并同时告知投诉部门的联系方式。对于上述内容,律师事务所应以展板、电脑等方便群众知悉、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方式予以明示。 2、当事人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变更或增加委托内容时也应签订书面协议。当事人应注意保留自己与律师事务所或者承办律师签订的委托协议及材料。 3、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包括败诉风险、执行风险等,并讲解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让委托人了解自己在各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
第1种观点: 1、承诺官司诉讼必赢的说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规律,打官司也是这样,一场官司的胜败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证据、法律、事实、案件性质、当事人背景、司法人员的认知、舆情等方面。只有把这些因素综合考虑,挖掘其积极因素,避免其不利因素,结合正确的诉讼策略才能取得最终胜利。2、等到出事后方想到要聘请律师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都是等到万不得已或者事到临头时,方才想起要聘请律师帮助。要知道,美国有个权威统计机构统计,事后补救的代价是事前预防的3.8倍以上。尤其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他们喜欢将大把的钱扔在请客吃饭、唱歌、跳舞上,动辄数千上万,但要花钱聘请个能为自己遮风挡雨、防范未然的律师却很是舍不得。他们宁可出事后再花大血本去聘请律师,也不愿花小钱防灾免难。没有预防的概念,只是一味将所有都寄托在事后的补救上。不到我不得已或者病入膏肓的时候,绝不肯花钱咨询或聘请合适的律师。要知道,有些病一旦染上,再高明的良医也是回天无术的。切记,预防的成本绝对要低于事后解决问题的成本,无论从时间金钱上,还是经济、精力、效果3、我碍于人情面,费用不好谈。律师报出一个价格,碍于和朋友的情面不好谈律师费,更担心出现所谓的朋友暗中收取介绍费。一、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1、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2种观点: 请律师要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正确认识请律师的好处。请律师并不意味着打赢官司,诉讼的胜败是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是否完备、法官的视角、律师的水平、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制环境等因素作用的结果,律师参与诉讼只是影响审理结果的一个因素,但这个因素作用极其重要。有的当事人认为反正自己输定了,请不请律师都无所谓。其实不然,即使败诉,也存在败诉程度、赔偿金额的差异,在预计败诉的形势下,律师仍可以采取挽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律师还有可能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反败为胜。其次,不一定要请名律师。名律师素质有保证,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但名气大、收费高,另外可能因为业务多时间少,疏于对案情的仔细研究;业有专攻,有些律师不一定有名气,但精于某类业务,办案质量同样有保证。第三,不要对律师说假话。律师的职责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析利弊,从而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而有些人误认为有些事只能自己知道,或为了取得律师的信任,往往只告诉律师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不利的事实则隐瞒不说,甚至还有人隐匿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编造谎话欺骗律师。其实这样做的结果,非但对自己不利,反而可能造成败诉。这是因为律师不能从当事人那里客观地了解案情,无法正确分析案情,无法知道对方的论点和论据,从而不可能在法庭上提出有力的辩论意见。
第3种观点: “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还是“越便宜越实惠”?是找“拍胸脯、打包票”的,还是找“挑毛病、唱反调”的?是找“年富力强的”还是找“头发花白、经验丰富”的?当碰到麻烦事儿,需要找律师提供帮助时,谁都想找到“好”律师来帮自己,但是不同的人对于“好”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选择也就不同:有的会去找报价最低的律师,想以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有的会去找“拍胸脯、打包票”甚至承诺“拉关系”的律师,想确保自己“胜诉”;有的会找“名气大”或“岁数大”的律师,认为这样的律师有经验、有能力;各种选择都有。到底什么样的律师才算“好”呢?杨律师认为只有“适合”的律师才是“好”的律师。不同当事人、不同案情“适合”的律师标准是不同的。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找律师时面临的一些不同选择该如何应对:第一、律师越老越好有人认为,律师越老经验就越丰富,所以选择律师是越老越好。年纪大经验丰富这个说法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国的律师行业其实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才开始兴旺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是逐渐设立的,相关法律更新得比较快。五十岁的律师、四十岁的律师、甚至执业时间不太短的三十多岁的律师执业经验未必有多大区别。如果非想找六七十岁的律师,估计难度还很大。而且律师的工作强度比较大,要求思维敏捷、精力旺盛,所以请律师并非要一味追求年龄的“老”。在和律师的接触过程中,主要还是要根据对案情的分析和沟通,来体会律师的经验、思维敏捷度等素质,不要单纯以年龄来决断。第二、律师名气越大越好有人认为,名气大的律师肯定好,否则人家怎么会出名呢?除了恶意炒作等非常规手段出名的律师,能在行业中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水平应该是不低的。但名气大的律师可能收费标准一般会比较高,而且可能其它事务会很多,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适合处理,而且有些律师接到案子未必最后是自己亲自处理,可能会交给其他律师去代理。所以,如果你的案情重大、复杂,觉得确实有必要聘请名气大的律师,那要做好付更多费用的准备,而且最好在代理合同中明确是由该律师亲自代理您的案件,避免出现名气大的律师接了你的案子去交给其他你不认可的律师办理的事,最终多花了钱却没体现出效果。第三、律师费报价差别那么大,是贵的好还是便宜的好?同样一案件,不同地区的律师报价不同也就算了,同一地区甚至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报价也可能有很大区别,有的可能报价几千元,也有的可能报价几万元。那么这时侯应该选择贵的还是便宜的?如果我们是在商场买东西,对同一类商品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判断商品品质,在品质相当的情况下,我们当然会选择价格更低的商家。但要提醒大家请律师不是在商场买东西。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不同的律师因为能力不同、经验不同、甚至责任心的不同,提供的服务也是不同的。比如律师帮顾问单位审核一份合同,随便花十几分钟看看,挑几处问题也是审核。深入沟通、花几个小时认真分析、修改也是审核。而这个区别普通当事人未必看得出来。而律师给自己设定的收费标准通常和律师本人的经验和对案情了解后预期付出精力是相关的。所以,如果单纯选择价格低的律师,最终可能会请到不合适的律师,甚至误了事,有很多问题在前面诉讼时如果没有弥补或者犯了错误,后期是很难挽救的。毕竟和律师代理费相比,你要做的事才是最重要的,因小失大显然不智。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几百万标的且案情复杂的案子,有律师两三千元就敢接,你真敢请吗?那么是不是律师费越高就越好?收费高的就肯定是能力强、责任心高的律师吗?这也未必。只选最贵,肯定也不对的!选择律师价格是次要因素,关键是要有责任心、对案件要有明确的分析和认知的能力。律师的这些特征,就要靠当事人在同律师的接触中去感觉、体会了。第四、律师说的对你有利就是好律师有的人认为,我找的律师对我的观点必须是支持的才是好,他都不支持我的观点怎么可能帮我呢?无条件支持当事人观点的律师,有时也很容易碰到。有的律师一看当事人的资料就会说“没问题,你肯定能赢!”有时这种支持甚至没有理由。碰到这种情况,希望您记住:律师不是作出判决的法官,律师说对你有利,不代表法官就按此判决。对方还会抗辩,甚至对方也有律师。当律师的时间越长,越不愿意对一个案子简单地下结论。需要聘请律师打官司的案子,通常都不会是毫无争议的简单案件,真简单到那种程度,当事人也未必要找律师了,估计自己就去处理了。如果你碰到一味拍胸脯、打包票的律师未必是好事,不信让你他把保证的内容写到合同里并承诺做不到承担什么后果,你看他敢不敢。一个称职、有责任心的律师是不能轻易地向当事人保证结果的,接手一个案件,应该做的是根据当事人的证据材料作出客观地分析,告知当事人可能的结果。这时只能表述为可能的结果,因为律师在接手时看到的资料未必能代表案件的全部。而且,有责任心且有一定水平的律师,这里还可能会根据经验来提示当事人可能的风险,而不是一味地顺着当事人说好听的话。只有先意识到可能的风险,才有可能在办案过程中预先做好准备,把风险降到最低。俗话说“忠言逆耳”,有很多当事人就愿意选择说的好听的律师,碰到说风险的律师就不高兴,而结果往往会在最后发现说风险的律师说的风险真发生了,还没法弥补了,这时后悔也晚了!这样的事儿碰到的不是个案,说难听一点,固然有一部分律师不负责任的原因,和当事人自己的不当选择也有很大关系。一个聪明的当事人,来找律师,应该是听道理、听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再考虑结果,而不是只听结果、听打包票、看拍胸脯的!总结: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呢?说了这么多,到底怎么选择律师才是好呢?应该根据自己的案情和需要去选择最适合的律师:如果你的案情比较简单,比如有欠条、有支付款项凭据的欠款案。只是您不太有诉讼经验或者干脆就是不太有时间,那你可以以价格为主要因素去选择律师。做这类简单案子,律师不需要太强的能力和经验,当然可以主要考虑价格了。如果你的案情复杂或比较重大,这时价格因素就是次要的了。你要带资料和律师研究分析,在同律师的接触中,注意律师对案情的分析,不要单纯看律师说的结果,要去体会律师说的是不是有道理,有没有条理、有没有法律依据。要观察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是否站在一个客观全面的角度。即使是“名气大”、“水平高”的律师也不代表对所有类型的法律问题都很擅长,一般来讲,不同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是不同的,而不同领域之间的法律问题和关键点有时区别还是很大的。当然,水平高的律师如果投入足够的时间,对自己日常处理领域以外的案件,也是可以做到处理得很好,但那毕竟要额外付出时间和精力,同处理本就熟悉的领域还是不同的。对某一具体案情来讲,律师的水平如何、能力如何,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来观察的。应该通过跟律师的具体接触和沟通,选择一个你认为客观、法律功底强、思路清晰的律师去帮你。选择合适的律师,也要靠当事人的一定判断能力。换句话说,这也要看当事人的水平和素质,但至少你应该远离不分析案情、轻易拍胸脯、打包票的律师,这个判断很简单,不需要什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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