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愿意雇佣你,并且每周汇报,每月总结,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最重要的是不能无假外出,还有不定时的报告 缓刑时间一般不长,及时向司法机关汇报思想动态和认真悔过,一般都会放松对你的监管,这样你每周只去一趟就行了。
2、法律里没有明确规定说你不可以从事保险工作,只是要求你要接受监督,所以如果公司愿意接收你工作,应该是可以从事保险的。除了带有国资、国有这些因素的企事业、机关 只要不是涉及到职务犯罪,在私人、外资企业就业是不受 缓刑意味着处罚刑法要接受刑事处罚。肯定不能到中国平安这些国有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
3、缓刑期间能够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限定中,无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限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限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限定;(四)离开所寓居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准许。
拓展资料:
1、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一种法律刑罚和改过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2、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