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29发行,流通了7.35亿,币价不太理想,最高点的时候有1.1元,上个月达到了最低点0.05元,现在只有0.16元
上市公司公告拟增持,如果承诺增持的期间满了还没有增持,就属于违背承诺,监管机构会处罚的。
上市公司增持股票没兑现是否会罚款,要看上市公司增持股票是否违反了其增持公告。一般来说,主要看三个方面:有无最低增持金额、有无价格、有无时间。
拓展资料
如果没有最低增持金额,或者最低增持金额很低,上市公司已经满足了,就不算没兑现;如果有增持价格,但是目前价格已经过于其价格,也不算没兑现;如还在增持时间内,也不算没兑现。
1、2020年3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中,对股东违规增持行为新增其表决权的规定,具体如下: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3、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4、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